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1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由于我国基本农田立法存在四大软肋,使得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无法落实,笔者试作探讨。笔者认为,划定基本农田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效力及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一般为15年),甚至更长(如1994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一级基本农田保护期为长期<比规划期更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期更长)。基本农田划定何时生效?即一块土地何时成为(或不再是)法律认可的基本农田,关系到"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的认定。可惜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各地也未重视划定程一、未明确"划定基本农田行为"的性质及何时生效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