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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临颍,只要一提起县国土资源局法规室主任董志民,熟悉他的人,大多都会对他大加赞赏。多年来,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错必纠,他参与处理的近200起涉及土地的案件,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他本人连年被临颍县国土资源局评为先进工作者,最近又被临颍县组织部推荐为漯河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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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临颍,只要一提起县国土资源局法规室主任董志民,熟悉他的人,大多都会对他大加赞赏。多年来,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错必纠,他参与处理的近200起涉及土地的案件,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他本人连年被临颍县国土资源局评为先进工作者,最近又被临颍县组织部推荐为漯河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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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0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方城县国土资源局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南阳市客运总公司方城分公司的经理刘某,他是来交纳本单位今年的土地收益租金的。按理说,用地单位上门交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对于这家公司来说,就显得有些出人意料了,因为就在去年他们为了交纳此项费用还与该局大动干戈,打了一场官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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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由 2000年1月19日,豫南某市A公司同该市B公司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将A公司所属面积为5821.6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由于B公司仅支付了10万元,双方后来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原来的买卖关系变更为租赁关系,每年由B公司支付A公司租金10万元。5月30日,B公司持A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估价报告等材料向该市某银行申请借款200万元,并签订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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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宜阳县三乡乡下庄村陈汉聚和陈焕堂土地权属纠纷。对于这起长达十余年之久的案件,市中院的法官们并不陌生,但当市中院正准备开庭审理的时候,却突然收到了原告陈汉聚的撤诉申请,十余年纷争最终以原告的撤诉而告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陈汉聚和陈焕堂均为宜阳县三乡乡下庄村一组的村民。陈汉聚居住房屋为其祖上遗留老宅,1953年土地改革时期,政府为其父陈遂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但其再未换发新证。1974年,陈焕堂经三乡乡下庄村委批准宅基地一处,位于陈汉聚宅基西侧,并于1975年建成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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