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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上午,孟津县会盟镇下河村村民陈某一家高兴地喜迁新居。他逢人就说:"还是国土局好,给俺批宅基又是上门,又是免费,真让咱老百姓尝到了服务型政府的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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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点用地是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管理,对稳定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农村宅基用地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胚的途径,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对莘县、茌平、东阿、东昌府区4个县(区)有代表性的12个村庄的农村宅基用地问题进行了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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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甲某和乙某南北隔路相邻,甲某居北,乙某居南,双方的中间是东西胡同(甲某宅基的唯一出路)。在东西胡同以南原系丙某(案外人)管理使用的宅基,多年来甲某与丙某未发生过土地使用权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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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接到举报,该县昨城乡刘庄村村民贾某等三人在自家承包田上建住宅。监察大队迅速出动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结果发现贾某等三人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经该村村委会批划,占用农田建住宅.国土局工作人员当即对其进行劝阻.并告之宅基用地的政繁和法定审批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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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乙县同官张村村民张某向甲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甲县城关镇东渠岸村村民罗某返还借住县徵府街59号房地一院,其中砖木结构庵间房一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