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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03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03年6月3日起施行。《解释》的公布和施行,为依法追究矿产资源违法者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具体、明确的依据,对于依法惩治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加大矿产资源  相似文献   
2.
《河南国土资源》2003,(6):3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5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3日起施行。 2003年5月29日  相似文献   
3.
对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主要涉及《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至第三条。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4.
《青海国土经略》2003,(3):37-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5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3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03]9号  相似文献   
5.
吴岗 《国土资源》2004,(7):46-49
为依法严惩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加强保护矿产资源的力度,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的司法解释着重就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行为认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计算和鉴定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自2003年6月3日起实施。2003年6月4  相似文献   
6.
3月7日,浙川县国土资源局在刑警大队、国土警察大队配合下,一举对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采金的白某、魏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初步取得了丹江两岸非法挖沙采金破坏耕地集中整治的首战胜利。  相似文献   
7.
对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主要涉及《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至第三条。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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