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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是我国海岛保护规划体系的最后一级规划,是政府引导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最直接的调控工具。文章在分析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利益相关者概念与内涵的基础上,对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与界定,并根据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利益属性,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高影响力、高利益性,高影响力、低利益性,低影响力、高利益性和低影响力、低利益性4类,进而根据分类提出了“紧密管理”“使其满意”“保证信息获取”以及“最小程度关注”等管理策略。只有通过对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分类和管理,才能厘清各方复杂的利益关系,让利益相关者参与规划编制,达成规划共识,使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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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海岛管理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阶段,但法前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是横亘在我国海岛管理工作面前的重要课题,其中无居民海岛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关键和难点。无居民海岛林权问题的解决难点表现在:法律依据不足;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与岛上集体所有林权的矛盾,以及无居民海岛集体所有林权与海岛使用权的权属重叠矛盾;无居民海岛纳入林地用途管制问题。文章通过分析和总结地方管理部门对无居民海岛林权问题的处理经验,发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政府征收集体林地法律依据不足、林地补偿成本偏高、不动产权利类型登记不明确、用地类型变更不适用于无居民海岛、林权问题对用岛项目影响较大等。针对以上问题,通过构建无居民海岛林权问题处理路径,以期完善我国的无居民海岛管理制度。从法律层面,针对无居民海岛的特殊性,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从管理层面,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占用林地预审制度和无居民海岛集体林地征收制度,确定合理的征收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并将无居民海岛林地使用权按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处理,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构建无居民海岛森林资源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从技术层面,做好无居民海岛本底调查,在单岛规划中开展无居民海岛生态适宜性评价,加强无居民海岛主导用途和用岛类型分类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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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研究人类活动对舟山群岛的影响,促进人与海岛的和谐发展,文章分析舟山海岛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人类活动类型及对海岛生态影响方式、人类活动与海岛生态系统的相互效应,并提出舟山海岛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结果表明:舟山海岛生态环境面临着污水固废污染、人口密度和用地结构变化的压力,人类目前对舟山海岛的开发活动主要以旅游开发、港口建设、工业开发、海岸工程、渔业开发及其相关产业为主,这些开发方式对海岛地形地貌、海岛岸线、海岛生物物种和淡水等的影响也不同。通过研究分析,人类与海岛生态系统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彼此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未来舟山预构建“海岛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类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可持续发展局面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加强污水固废治理、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强环保教育宣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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