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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特区构想及其科学基础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首次提出了“国家生态特区”的概念及其科学基础。我国21世纪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就是生态安全。但生态问题与贫困、区域发展道路和方向紧密联系,涉及因素多、复杂程度高,简单的工程性应对存在明显缺陷。我国西部存在战略重要、生态脆弱、贫困集聚的 “三位一体”地区。应给予其特殊政策,包括持续的生态补偿,变分散投资为集中投资、部门治理为综合规划,改变区域发展方向和衡量指标,实施生态战略及跨越式发展战略,走特区发展模式。在这类地区建立国家生态特区符合国家生态安全战略、能源安全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及扶贫攻坚战略,具有比较完备的政策基础。建立国家生态特区可以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组合,建立我国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及地区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可以有效地破解我国生态战略区的经济与生态困局,解决生态移民难题、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消除国家生态安全隐患,奠定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金沙江下游地区近8万km2,约1000万人口,共30个县,其中22个为国家贫困县;计划修建的四大电站装机3800万瓩,超过两个三峡电站;在生态安全、能源、扶贫方面都具有国家战略意义,可以考虑作为第一个国家生态特区。建议重新定位它的发展模式,给予相应的国家政策,使其发展既符合地区发展目标又符合国家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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