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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2000年11月,黑龙江省成为继海南和吉林之后的我国第三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为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建设好生态省,主动参与21世纪经济一体化的全球经济,改善黑龙江省投资环境,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国内外综合竞争力,2002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在生态恢复与环境建设、生态农业及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土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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