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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列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岩礁组成。钓鱼岛列岛总面积约6.5平方千米,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千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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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1986年至1991年在我国钓鱼岛周围海域周围调查研究海洋水螅水母类结果的第一部分。报道了钓鱼岛周围海域31种水螅水母,其中20种为台湾省首次记录,刺铃水母、武装海瘤水母和简单介穗水母土产中为国内首次记录,本文对它们和另2种国内过去未作过分类的玻璃海瘤水母和大洋堪拿水母共5种的形态特征作了描述,认为钓鱼岛周围海域水螅水母类属大洋暖水区系,区系特征与南海较为似,其地理区划同属印度=-西太平洋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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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南部与台湾以东海域浮游介形类的群落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东海南部与台湾以东海域浮游介形类的物种和生态类群多样性,并阐述其季节差异与区域差异,同时指出本海区存在4种生态类群,但以高温高盐类群起支配作用.此外,夏、冬两季浮游介形类的丰度有显着的差别,7和12月的均值分别为0.63个/m3和1.22个/m3,而就丰度的水平分布而言,表现出东海南部大于台湾以东海域的分布格局,并在海区的东北部形成数量密集区.同时,还着重阐述本海区的群落结构,本区虽存在3种生态群落,但以外海群落占据绝大部分海域,尤其应指出的是,钓鱼岛邻近海域与台湾北部和东部水域同属于外海群落.最后,分析了由于海域环境因子的变化导致群落生境地理位置的季节性迁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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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土主权,在满足国际法的程序与实体要件的前提下形成。领土主权分为原始主权和继受主权,没有原始主权的终结即无从产生继受主权。早期国际法承认"发现"即产生完整的领土主权,而现代国际法则要求新领土主权的产生必须满足"发现—占领"原则。中国依据上述原则取得钓鱼岛群岛的领土主权且具有定局性。通过对中国钓鱼岛群岛领土主权的定局性进行探讨,有利于理解与维护中国相关争议区域的领土主权,并对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国家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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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之间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主要涉及岛屿主权归属和东海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从国际法的原则来看,钓鱼岛的主权属于中国,日本所主张的“无主地先占”原则根本不能成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司法判例,钓鱼岛不应享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亦不具有划界效力。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分应遵循公平和自然延伸的原则,和平解决其争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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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海岸带开发》2012,(10):5-5
9月20日,国家海洋局在北京举行维护钓鱼岛主权和海洋权益座谈会。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以及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海洋厅(局)、中海油以及科研院校的代表共7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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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海岸带开发》2012,(10):14-15
9月14日凌晨,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赐贵亲自组织指挥中国海监维权巡航编队成功抵达钓鱼岛海域开展巡航执法,并作重要指示。此后,中国海监依法持续在钓鱼岛海域开展维权巡航,行使我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行政管辖,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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