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44篇
  免费   524篇
  国内免费   5篇
测绘学   13篇
大气科学   11篇
地球物理   4篇
地质学   32篇
海洋学   534篇
综合类   72篇
自然地理   7篇
  2024年   29篇
  2023年   57篇
  2022年   53篇
  2021年   93篇
  2020年   111篇
  2019年   106篇
  2018年   83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0篇
  2013年   11篇
  2012年   14篇
  2011年   12篇
  2010年   10篇
  2009年   10篇
  2008年   16篇
  2007年   6篇
  2006年   15篇
  2005年   10篇
  2004年   9篇
  2003年   5篇
  2002年   4篇
  2001年   1篇
  1999年   1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67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41.
42.
43.
44.
45.
一、收回土地使用权行为的法律性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中规定了多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其中的“收回”有作为“土地违法案件”给予行政处罚的,也有土地使用权期满的,还有作为其他法定事由的。[第一段]  相似文献   
46.
近日,宁陵县刘楼国土资源所将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吕某手中时,吕某看着自己建了过半的房子将被强制拆除,后悔不已。今年3月份,宁陵县刘楼乡无咎屯村村民吕某看着粮食价格一路飙升,就打起了在自家承包的两亩半耕地建粮库的念头。  相似文献   
47.
某村村民马明原有宅基地280平方米。1995年初经本人提出申请,村、乡审查,县政府于1996年5月1日批准他新的宅基地一处,面积200平方米,并颁发了50号宅基地使用证。马明在新的宅基地上盖了房子。而到1997年5月6日,某县土地管理局以马明不符合审批新宅基地的条件,属于骗取宅基地为由,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52条的规定,对他作出土罚字[1996]第15号行政处罚,主要内容是:(1)对其骗取批准的200平方米新宅基地及50号宅基地使用证予以废除。(2)本处罚决定书自接到之日起15日后生效,限生效后10日内自行拆除在骗取的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恢复地貌,将宅基地退还村委会。马明不服该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48.
49.
5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