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9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11.
本刊讯 为盘活城区建设用地存量,加快企业“退二进三”步伐,林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市监察局、公证处的监督公证下,于近日成功挂牌出让了原龙鼎铸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面积为25149.81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总成交价款为504.6520万元。 相似文献
112.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其中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无疑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浓墨重彩的一笔。但由于国情、政策及各地发展差异等矛盾因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又受到多方制约,难以有序、顺利地开展,成了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文立足洛阳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现状,发现存在 相似文献
113.
2010年,我市未经土地征收,就将土地招标出让了。招标时政府被欺骗,投标人找了3个同伙,冒充3个不同的法人,每个法人交保证金30万元,一共90万元。中标人叫李某,在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我局随之给李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李某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现在已经建成18层高楼。李某因拖欠建筑单位1个多亿工程款,被建筑单位告上法庭,该大楼现已被法院查封。该案发案后,我局立即行动,配合法院处理。我们梳理了一下案情,我局工作出现失误,应当尽快弥补漏洞,挽回损失, 相似文献
114.
115.
案情简介: 某市佳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佳业公司)与赵某于2005年11月1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该市的A地块以200万元转让给赵某,并约定赵某7日内交付转让款200万元,佳业公司于12月20日前将土地交付赵某,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如一方违约则支付10%的违约金.赵某依约于11月7日支付转让金200万元. 相似文献
116.
日前,三门峡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分别与陕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成功收购了位于三门峡高铁南站北、迎宾大道东西两侧总计1133亩土地,这也是三门峡市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以来一次性储备土地面积最大的一宗国有土地。 相似文献
117.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和根据这一制度所建立的土地关系。计划经济时期,国有土地实行无偿无限期使用。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用地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特别是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国家各项建设突飞猛进,需要大量占用土地和开采矿产资源,国土资源日趋珍贵,国土资源形势发展极为严峻,基于此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18.
《浙江国土资源》2007,(1):24-25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释。该负责人表示,土地出让收支将纳入地方预算,并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在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首次明确土地出让收支的管理问题,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地出让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性费用,但是考虑到土地出让收入受土地市场状况影响较大,具有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等特征,所以国务院决定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确保土地出让收入专款专用,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9.
集体土地所有权,该不该与国有土地享有同等的权利?该不该允许其进入城镇土地市场?本期刊发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小虎的《放开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时机已经成熟》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副处长杨利民的《再谈集体土地不宜进入城镇土地市场》两篇文章,希望对此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