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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而达 许吟隆 蒋金荷 李玉娥 杨修 张建云 李从先 吴绍洪 赵宗群 吴建国 居辉 严昌荣 王守荣 刘允芬 杜碧兰 赵成义 秦保芳 刘春蓁 黄朝迎 张小全 马世铭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06,2(2):51-56
已经观测到的气候变化影响是显著的、多方面的。各个领域和地区都存在有利和不利影响,但以不利影响为主,未来的气候变暖将会对中国的生态系统、农业以及水资源等部门和沿海地区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采取适应措施可以减轻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应将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中。由于我国科学研究的相对不足和科学认识能力的局限,目前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方法和结果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应当加强区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案例研究、扩大研究领域、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的研究,以降低影响评估的不确定性,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适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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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多哈会议期间,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损失与危害问题突然升温,成为影响大会能否成功的关键议题之一。通过回顾《公约》下损失与危害问题谈判的背景历程,对主要集团的观点和核心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弱化《公约》下承担的历史责任,甚至向发展中国家转嫁责任,是损失与危害谈判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并提出在2013年第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19)上损失与危害谈判中,发展中国家需要坚持损失与危害议题的本质是要求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坚决抵制责任转嫁;损失与危害谈判必须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让部分发展中大国承担出资义务是不公平的要求;确保损失与危害国际机制具备活动组织、资金来源、效果评估与报告等一系列核心职能,以争取损失与危害议题谈判取得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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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气候变化对我国南方水稻主产区季节性干旱的影响评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研究我国水稻主产区季节性干旱受未来气候变化的影响, 对调整水稻种植布局、提高水稻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比时间跨度为1981-2030 年水稻生产可用水量和季节性干旱的时空分布和干旱程度, 得出气候变化对未来我国水稻主产区季节性干旱有显著影响。主要结论有:2001-2030 年(对照期) 与1980-2000 年(基准期) 对比, (1) 早稻和晚稻生长季可用水量均值增加了10%以上, 中稻生长季可用水量保持不变。同时, 中稻和晚稻的生长季可用水量的空间分布更加均匀, 表明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 水稻主产区水稻生长季可用水量从整体上会更加充沛、空间分布会更加均匀, 有利于缓解季节性干旱的发生。(2)水稻的季节性干旱均呈下降趋势, 早稻季节性干旱减少1.25 万km2, 中稻季节性干旱减少8.00万km2, 特别是晚稻季节性干旱减少25 万km2, 几乎占晚稻种植面积的20%。表明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 水稻主产区水稻季节性干旱总体趋于缓解, 特别是晚稻季节性干旱问题有明显改善。(3) 通过建立水文循环过程中可用水量与作物生长季需水量之间的关系, 构建的基于分布式水文模型的水分供需指数(WSDI) 适用于评估未来气候对水稻主产区季节性干旱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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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了近两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下关于适应气候变化谈判的进展,分析了适应气候变化谈判的焦点问题及各利益集团的立场,结合《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进展,提出了我国今后在适应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谈判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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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北地区气候变化特征及其影响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藏北地区地域广阔、地势高,自然条件极为严酷,其环境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的江河、气候及生态环境,甚至对全球也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本研究选取藏北地区有长期、连续记录的5个气象站点,分析藏北地区近40年来的气候变化特征,并对其可能影响进行分析。藏北地区近40年来温度上升趋势明显,尤其是最低温度的升温率达0.79℃.(10a-1),高于青藏高原的平均水平;降水的年际波动大,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明显增多。近40年藏北地区的气候有暖湿化趋势,这将有利于该地区的动、植物生长,但是该地区冰川冻土面积大,气温升高会引起冰川退缩和冻土层融化,又将给藏北地区脆弱的生态系统带来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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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了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对国内外的碳排放状况、中国减缓碳排放的技术潜力、中国减缓碳排放的宏观影响、全球减缓气候变化的公平性与国际合作行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评估。提出了中国减缓气候变化的思路与对策,指出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下,中国要积极适应国际政治、经济及贸易格局变动的趋势,将减缓气候变化对策纳入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之中,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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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问题的谈判进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到目前为止,几乎历次会议都涉及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的谈判内容,但谈判进展甚微。通过综述《公约》谈判进程中与适应气候变化有关的主要决定,分析了适应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问题谈判的制约因素,最后提出了我国在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问题谈判中应持的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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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搜集了2014年4月最新提交的附件B 35个主要缔约方报告的2008—2012年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LULUCF),能源,工业过程,溶剂使用,农业及废弃物6个领域的温室气体(GHG)排放与吸收的数据,估算了第一承诺期各领域的相对减排贡献及各缔约方在各领域做出的减排努力。结果表明,各领域减排量占所有领域总减排量比例由大到小依次为:能源62.6%、工业过程13.9%、农业13.4%、LULUCF 7.4%、废弃物2.6%和溶剂使用0.1%;各缔约方在各领域的减排量相当于其基准年总排放量的平均值由大到小分别为:能源8.7%、农业3.0%、LULUCF 2.5%、工业过程1.3%、废弃物0.5%和溶剂使用0.1%。总体而言,能源领域是GHG减排的主导领域,农业和LULUCF起到辅助减排的作用;多数缔约方选择的LULUCF活动产生的核算结果表现为弱GHG吸收汇,其利用LULUCF活动履约的减排贡献相对较小,仅相当于能源领域减排量的12%,但对于新西兰和冰岛的贡献较大,其LULUCF活动产生的汇清除抵消了两国在其他5个领域GHG排放量的50%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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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国家通过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活动产生的碳汇减轻自身减排压力,为国内工业能源部门碳排放提供空间。但LULUCF包括的核算活动类型和具体方法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其中木质林产品、不可抗力等自然干扰、参考水平阈值的设置以及总-净与净-净核算方式的选择这几方面核算漏洞很多,矛盾尤为突出。为防止发达国家过分依赖LULUCF产生的碳汇减轻减排压力,搜集了欧盟27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发达国家提交的LULUCF数据,分析了核算漏洞对LULUCF核算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木质林产品活动的核算方法不确定性较多;剔除自然干扰等不可抗力后,LULUCF活动碳汇至少增加30%;参考水平阈值适于设置在较高碳汇水平;净-净核算方式更适用于后京都时代LULUCF核算规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