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6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发〔2005〕2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国土资发〔2000〕l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 相似文献
13.
14.
<正>国土资发〔2009〕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相似文献
15.
<正>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为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工作,现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予以公告。附件: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审专家名单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省(区、市)、市(地、州、盟,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为单位,评估一个地区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评估检验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同时,配合土地例行督察,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土地执法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17.
北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了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我们制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土资源部在深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的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举措,这是指导未来一个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发〔200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国土资源厅(局)、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国土资源部其他直属单位。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使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厅(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针对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和工业用地供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大程度地发挥土地政策调控作用,现就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