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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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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资源通讯》2008,(11):19-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通讯》2006,(11):20-48,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办厅字[2005]14号)要求,部研究制订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  相似文献   

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21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3年6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田凤山 2003年6月11日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通讯》2013,(7):19-22
国土资厅发[201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部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发布。请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确定程序,加强出让地价评估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国土资源通讯》2008,(11):24-24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附件2(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和附件3(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相似文献   

7.
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土地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第4页)明确,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该《通知》明确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就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通知》规定,对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对违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收回土地使用证,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通知》规范了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明确土地出让收入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要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的合法利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为加强土地调控,由财政部门从缴入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相似文献   

8.
监发〔200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厅(局)、国土资源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局)、审计厅(局),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监察厅(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今年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要求,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决定联合对全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2007年,各地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原建设部、审计署《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监发[2007]6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初步掌握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基本情况,查处并纠正了一批土地审批、出让以及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推动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范化建设。  相似文献   

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制定和实施新的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加强对铁路用地的管理.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编制了《客运专线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厅(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针对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和工业用地供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更大程度地发挥土地政策调控作用,现就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本期以较大篇幅刊发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国土资源部研究制订了这两个规范,于今年5月31日发布,自8月1日起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20页)包括17个部分,即:适用范围;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依据;总则;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编制、确定出让方案;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编制出让文件;发布出让公告;申请和资格审查;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办理土地登记;资料归档。《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44页)包括8个部分,即:适用范围;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依据;总则;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两个规范全面详细,值得认真研读领会。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通讯》2012,(14):24-30,1
《限制目录》涵盖了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等七个大类,主要从审批权限、建设规模、容积率、生产工艺、产能及土地用途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限制标准或条件。《禁止目录》涵盖了农林业、煤炭、电力、石化化工等十七个大类,总体上涉及各个行业,从产业类型、生产工艺、产能、建设规模、用地类型及建筑用途等方面提出了禁止条件和规定。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源通讯》2011,(16):22+30-22,30
国土资发〔2011〕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党发〔2010〕45号)对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提出了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通讯》2005,(24):45-45
近日,浙江省常山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从强化用地控制指标管理、强化出让合同管理、建立工业企业用地退出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机制、建立工业项目用地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实施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规范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稳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部组织制定了《闲置土地处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和《闲置土地处置案卷表》,现予印发。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在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进一步从严制定更适合本地隋况的文本格式。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03,(7):50-51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三农” 问题的解决,现就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重要性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集体建  相似文献   

20.
《国土资源通讯》2014,(14):16-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财产权人依法行使抵押权,现停止执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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