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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常德市需征地47255亩,其中市本级需征地9770亩、拆迁73万平方米,分别是去年实际发生量的1.45倍、2.42倍和5.45倍,是名符其实的“项目建设年”。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得到了大力推进,为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及标准调整滞后,征地拆迁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协调,征地拆迁工作监管乏力和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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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工作。如何才能实现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益阳市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一些做法,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息示,“我们针对近年来征地拆迁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的引领作用,将依法行政融人到征地拆迁各个核心环节中,确立了法规‘前期介入、全程监督、参与服务’的工作思路。”益阳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益阳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国伟向记者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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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工作,积极探索“三三制”工作新模式。即坚持思想认识、政策标准、组织领导三统一,落实调查摸底、重点区块、法律服务三先行,建立属地拆迁、阳光拆迁、公寓式安置拆迁三模式,形成了“和谐拆迁”的良好格局。2012年,该市完成征地737548亩、拆迁711户,并代表杭州地区在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交流会上作了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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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进入我们的视野开始,房屋拆迁逐渐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事件愈演愈烈。比如2009年12月成都拆迁户唐福珍因抵制强拆迁自焚身亡,2010年3月广东“头盔男”吊脚楼上抗议违法拆迁,2010年6月农民自制土炮火器对抗暴力拆迁等等。令人悲哀的是,每一起恶性拆迁事件被曝光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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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工作号称“天下第一难事”,十分棘手,不仅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调整,而且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同时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新形势下对征地拆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保障发展,又要维护权益、构建和谐。因此,积极理顺体制,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值得探索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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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拆迁之所以成为一大焦点、热点问题,其原因自然颇多,涉及到征收目的、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方面,但究其关键,还是由于公共利益无限扩大造成了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正是假借“公共利益”的名义,暴力拆迁事件不断发生,甚至在国务院起草新条例的过程中,不少地方还在上演突击拆迁的“活剧”。基于此,国务院法制办新近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条例),与旧条例相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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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8月,邵阳市实现新增耕地936亩,流转土地14000亩,结合增减挂钩拆迁旧房80余座,创造了全省闻名的“武冈模式”与“邵东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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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这是一个奇迹,一种经验,不如说是一种关怀,一种付出。娄底市华菱安塞乐米塔尔汽车板、电工钢铁项目(以下简称“汽车板项目”)征用工业用地2488亩、安置用地700多亩,拆迁房屋308栋,安置拆迁户512户,从6月9日启动拆迁到8月12日拆迁完最后一栋房屋,仅仅只用了63天(本刊2009年第十期《湖南最大合资项目征地拆迁创造奇迹》一文有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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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程序,积极走群众自主、自愿、自治的路子,突出“四个创新”,实现“四个突破”,坚持“五项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实现了拆迁前农民群众同意、拆迁中农民群众高兴、拆迁整理后农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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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大批建设项目相继完成,柳州市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由于诸多原因,自2005年底以来,征地拆迁工作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征地拆迁工作步履维艰、进展迟缓,全市出现“征地难、拆迁难、报批难”问题,相当一部分征地拆迁项目久拖难决,甚至久拖不决,已严重影响了“再造一个工业柳州”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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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沙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项目用地不断向老城区、棚户区延伸,向农村推进。这本是提升城市品位,改善民生,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好事,但由于在征地和拆迁的个别项目中忽视了以人为本,出现了一些群访、诉讼、“钉子户”,甚至个别官员落马的不和谐现象。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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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2009年完成20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和确保“项目建设年”取得真实成效,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并把8月作为“突击月”,制定了8月份的征地拆迁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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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拆迁成为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但拆迁中暴露的问题和矛盾较多,其中以拆迁补偿问题最为突出。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质是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土地收储的很大一部分都是通过拆迁调整而来。因此在城市拆迁中必须充分考虑级差地租对被拆迁房屋或安置房屋的影响,及时制定合法又合理的拆迁管理、评估、安置等一系列的政策、制度,化解由于拆迁行为引起的各类矛盾。但长期以来,国土管理部门对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储备等方面所作的理论研究较多,取得的实践经验也较丰富,而对城市拆迁中土地使用权补偿方面开展的研究和出台的政策文件却不多。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中对于城市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都有相关规定,但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缺失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有关条款;另外,各省市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关于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要么避而不谈,要么模棱两可,这就引发了对城市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的争论。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后,争论的焦点就由“要不要补偿”转变为“如何补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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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一些旧家的城市化进程中,伴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失去土地的农民往往便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只能进入所谓的“贫民窟”。而在国内一些地方,也有把失地农民或者拆迁百姓安置到偏远地带的做法。但在宁乡经济开发区,却足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开区的规划图上,可以醒目地看到位于同区中央位置的“失地农民中心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