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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日前,鄢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结一起土地行政确认案,因被告鄢陵县人民政府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土地处理决定,被法院依法撤销。2005年8月24日,本案第三人张某向被告鄢陵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被告为其核发土地使用证。2006年3月24日,被告鄢陵县人民政府以申请办证引起与本案原告刘某发生土地权属  相似文献   

2.
正案例修武县某村村民李某与黄某是邻居,两家相邻,之间有一通风道。2012年3月,李某因翻建房屋时与黄某土地使用权属发生争议,为了查清通风道以及两家宅基地的历史和现状,李某于2012年4月以来多次口头向修武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查询黄某家的房屋占用土地的四至界限,均被该局机关工作人员口头以无权查询黄某家土地原始登记资料为由,予以拒绝。李某又于2012年9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土地资料查询申请并用挂号信函邮寄给修武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工作人员予以签收,未书面答复与回应。  相似文献   

3.
近日,民权县国土局应申请人申请对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中出现的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有无法律效力进行了核查并明文答复: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由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越权办理,属无效证件,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原填发机关收回作废。申请人皇甫仰思系民权县王子树村人,今年9月,因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上诉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方出具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申请国土局核查真伪。经核查,该证显示:填发机关为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办证日期为1999年9月12日,用地面积为156平方米。该证无土地证号,无民权县人民政府印章,无民权…  相似文献   

4.
<正>案例2003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从城中村村民李某手中,以市场价格购买了一处宅基地,该宅基地上盖有两层房屋,李某于2000年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产证。2005年,张某向国土部门申请进行土地变更登记,请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相似文献   

5.
近日,民权县国土局应申请人申请对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中出现的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有无法律效力进行了核查并明文答复: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由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越权办理,属无效证件,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原填发机关收回作废.  相似文献   

6.
一、案情简介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网公布了一份民事判决书。案由是原告莲都区大港头镇连河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丽水市水利局发放采砂许可证行政争议。从1998年5月19日至2001年10月5日止,原连河村委与第三人艾兵签定了“连河村步头圩承租合同”、“连河村对门圩开发砂石料补充协议”及其再补充“协议”。2002年1月14日.莲都区人民法院应村民的民事诉讼请求进行了审理,作出了确认2001年10月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的民事判决。2002年1月1日,被告丽水市水利局根据第三人的申请,向其颁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于2003年2月25日向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消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补充协议未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报大港头镇人民政府批准。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7.
[案情]张某和李某虽经村、组同意分别于1985年、1989年建成房屋,但都没有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合法证明。两宅之间3.2米宽空地上的土方为张某所垫,并种植树木。由于两户之间界址不清,李某遂要求镇政府处理土地使用权争议。根据1992年镇土地管理所征收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所依据的统计表显示:李某宅基地东西宽13米、南北长22米;张某宅基地东西宽13.3米、南北长22米。1998年12月,有关李某的宅基地地籍调查表只在“宗地草图”栏标明了李某的东邻是王某、西邻是张某,宗地四至、界址使用面积等均未标明;有关张某的宅基地地籍调查表在“宗地草图”栏仅标…  相似文献   

8.
<正>2004年,甲村村民张某在乙村购买了一宗宅基地,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以张某非乙村村民为由拒绝了该申请。2008年,张某将户口迁到乙村,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对于如何办理张某的第二次申请,存在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9.
我是富裕县神树村农民。前不外,居住县城的一名远方亲戚退休后来神树养老,欲购置宅基地一处,镇土地管理所未予办理。后来,我将自家的宅基地卖给他,并签订了合法手续。当我再次申请新宅基地时,也被拒绝了。  相似文献   

10.
案例 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  相似文献   

11.
案例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  相似文献   

12.
沾化县滨海乡根据各村庄所处地理位置和现有公共基础设施等情况,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要求,采取拆迁、改造、整治和依托城镇4种方式实施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有效地整合了土地资源。在工作中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规范宅基地使用秩序,有效的遏制了违章占地现象的发生。各村专门成立村庄整治理事会负责宅基地管理,理事会有权收回多占、迁出户和绝丁户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确实需要建新房的首先写出书面申请,  相似文献   

13.
2009年5月,家住城市的安大向安阳市文峰区国土资源局递交申请,请求将大富村的一宗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归其使用.  相似文献   

14.
村民宅基地不能私自转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7月,尉氏县政府包案下访中,处理了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两户农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却不依法申请,而是将一处有证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私下转让,并引发了一场纠纷,最终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被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  相似文献   

15.
某村村民李某与妻子张某,生有一双子女,均未成年,现有宅基地一处,占地面积为140余平方米,房屋4间,符合当地宅基地用地标准.2005年,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在调解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离婚,子女由男方李某抚养,房产全部归女方张某所有。2006年,李某以没有住宅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相关部门答复是:“单身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不予批准。”  相似文献   

16.
一、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原告胡某某为该市某经济合作社社员,被告为该市国土资源局。原告承包土地数亩,承包期限为1985年至1999年。2010年3月,原告向被告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地号为0145628号,座落于某街道金山新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22,19(1):F0002-F0002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于2022年1月19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1.如何申请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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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流转,是目前涉地工作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但在实践层面,时常出现对流转、承包、转让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认识不清、界定不准的情况,给相关部门处理土地争议带来不便。为推动土地流转的顺利实施,本文特对相关领域的一些法律概念进行梳理,供读者参考。案例2002年5月,某村下关组经2/3以上村民书面同意,将该组后山450亩集体林地转让给本组村民老王。5月25日,该组与老王签订了"五荒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双方  相似文献   

19.
1992年2月,郭某因分户需要,向其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其宅基地用地申请。村委会根据村内用地实际和规划划分一宗土地作为郭某的宅基地,随后郭某在该宅基地建房,但郭某仍一直与其父母居住而禾在此居住。同年10月,同村的村民李某因居住需要,向郭某提出购买该房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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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你看看,这围墙一拆除,大家走着方便了,邻里乡亲也更亲啦!多亏了王所长,俺村30多年的出路难题才能顺利解决啊!"5月15日,西华县东夏镇北街村党支部书记袁闯激动地说。事情还得追溯到1980年。那年,该村村民袁邵(化名)购买了原乡机械厂的一块土地。1985年,该村统一划分宅基地,袁邵向村委会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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