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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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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国土资源通讯》2005,(3):43-44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和《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3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缴省级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和中央安排我省的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第三条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预算管理,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国土资源…  相似文献   

3.
《国土资源通讯》2016,(24):21-24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源通讯》2011,(1):25-27
(199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财务管理,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相似文献   

6.
《国土资源通讯》2008,(5):35-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试行〈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调查统计制度〉和〈国土资源统计季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32号)要求,我部确定了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和土地抵押登记数据季报制度,并于2008年1月起试行。鉴于今年是上报数据的第一年,汇总上报工作较为复杂,请你厅(局)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城市季报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土资源通讯》2005,(15):44-4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取得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通讯》2005,(11):43-44
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土地供应机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法以出让和划拨等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屋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农用地,控制国有建…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通讯》2007,(6):29-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适应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后审批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用地报批与规划、计划审核工作的衔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规划实施状况核定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测算工作的通知》(第29页),将对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组织开展中心城市规划实施状况核定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测算工作。《通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根据省(区、市)上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中的“四清查、四对照”报告,汇总、核定本省2007年~2010年可使用的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二是对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城市,根据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动态遥感监测成果,汇总1997年以来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和实际使用情况。三是梳理各有关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后,今年国务院审批城市建设用地中规划、计划审核工作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通讯》2012,(10):33-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促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对2008年制定的《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国土资源通讯》2008,(9):14-15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分成薪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通讯》2013,(7):45-4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5,(21):28-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已经申请开展试点工作的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省(市),应尽快按照《规范意见》的要求,严格筛选试点项目区,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年底前报部批准。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强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和使用的管理,根据《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财预[2001]331号)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加强专项支出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施《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1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18.
为减轻和防止地质灾害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近日,秦皇岛市地矿局与市土地局联合发决定,对全市建设用地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今后,凡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各县区具体安排的建设项目;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项目,在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20.
《国土资源通讯》2008,(10):24-26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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