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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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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镇海区创新性推出“工业用地宗地分割登记办理”的行政审批办法,在原有工业宗地登记的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单位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登记,但不涉及土地分割后的使用权转让。如一个用地规模大于6000平方米的工业项目地块可以分割成多块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小地块,并分别办理土地证。  相似文献   

2.
案例 2012年10月,A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了1宗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新增建设用地(属农用地转用宗地)。A公司取得该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持有关资料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因其未缴纳耕地占用税,被告知需补交耕地占用税后再予以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对此,A公司提出异议。  相似文献   

3.
杨国球  林华 《浙江地质》2009,(10):62-63
一是适当延长预登记期限。企业因不可抗拒等多种原因,致使项目不能按期竣工的,原土地登记两年期满后可提出申请,经调查批准,可再延期一年。二是允许进行分宗登记。企业用地面积较大,总体用地合法,内部存在清晰界线的,根据企业申请可实行分宗登记,以便企业根据银行授信权限进行分次抵押。  相似文献   

4.
《山西地质》2012,(2):8-9
什么是"小土地证"? 近期,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将开展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所有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和分割转让许可证的产权所有人,均应到所在国土资源部门审领城镇住房用地登记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小土地证"。"小土地证"是指居民每套楼房在一宗地内相应分摊的土地面积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小土地证"是相对"大土地证"而言的,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的要求,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所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内树正气、外塑形象”主题活动,健全全市各国土中心所规范化建设。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六楼信息中心分两期对全市各国土资源中心所142名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全市统一格式制定的台州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统计台账;台州市土地征收法定程序执行情况登记台账;台州市土地复垦整理开发及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台账;台州市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台账;台州市采矿管理台账;台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账;台州市实际建设用地核查情况登记卡;台州市国土资源信访登记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台账;台州市矿产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等十大国土资源综合台账逐个进行讲解信息系统培训。同时,分处室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授课。图为2012年3月9日培训班授课现场。  相似文献   

6.
莱芜市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快确权登记,划定入市条件等方式,先后开展增减挂钩、宅基地跨村安置、土地资本化等工作,培育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结合莱芜市的探索实践,分析了集体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为推进莱芜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浙江地质》2008,(3):29-29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土地登记进度,扩大登记覆盖面,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登记工作。各级财税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清查范围,将城乡结合部、占地面积大和用地情况不清楚的单位列为重点;对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占地情况要进行全面清查。通知称,对清查中发现的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或批准面积不一致的,财税部门按照实际占用面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三部门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以贯彻国务院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为契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对在籍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和清查。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提供在籍建设用地的档案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相似文献   

8.
李媛  邵华 《山东地质》2014,(10):67-69
针对现有土地登记发证业务的特点和作业方式,提出了莱芜市土地登记系统的设计思路和原则,依托莱芜市三维国土一张图管地平台开发设计了土地登记系统。总体上实现了土地登记办公的整个业务流程,为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日常业务提供了新模式。  相似文献   

9.
《浙江地质》2011,(10):31-31
安徽省土地确权登记进展迅速,截至8月底,该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1.7万本。确权和登记发证率达94%;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446万本,确权和登记发证率81%;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1078万本,确权和登记发证率85%。这一切,得益于该省实施的土地登记发证“六到位”政策,确保群众权益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10.
在当前土地市场低迷,各地土地出让纷纷流拍的形势下,卫辉市国土资源局创新思路,实行用地意向预申请登记制度,有效避免了土地流拍、流挂现象,提高了土地出让成功率。  相似文献   

11.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近年来,许昌市自觉把这一观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坚持规划引导,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指标,积极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向纵深发展,走出了一条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的成功之路。  相似文献   

12.
土地作为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和重要资产。是社会生产的三大要素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发展主要依靠外延扩张.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镇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方式较为粗放,土地产出效益低下,形成了不少低效利用建设用地。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新增土地资源将日益稀缺,原有的土地粗放经营方式难以为继。未来的发展将主要依靠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利用,低效土地二次开发正是有效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种重要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
土地登记机构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采用什么样的审查方式,决定了其应承担怎样的审查责任。目前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方式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笔者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面着眼,认为宜采用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例外的审查方式。  相似文献   

14.
为迎接2008年2月1H起施行的《土地登记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土地权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汤阴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局例会和业余时间逐条逐句进行学习,深入探讨《土地登记办法》新规定、新要求;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以及国土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施行《土地登记办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紧密结合目前开展的全国县乡村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土地登记办法》及时宣传到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土地登记知识水平。  相似文献   

15.
郑涛  林亮 《浙江地质》2009,(11):30-31
大宗地土地登记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企事业单位,尤以企业居多,而土地往往是企业数额最大、质量较优的资产,通过土地抵押等融资方式。可以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资金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换句话讲。土地登记是进行抵押融资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快,土地紧张、能源浪费、交通拥堵、安全防灾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如何突破?杭州市近期出台了《杭州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对市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出让方式、规划参数确定和登记发证等均作出详细规定,为今后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奠定了基础。有人说,19世纪是桥的世纪,20世纪是高层建筑的世纪,21世纪则是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世纪。根据中国城市化发展趋势的预测,到201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5%左右,相应的城市人口将达到6.5亿人。承载这样的发艮速度,容纳如此庞大的人口,走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之路,实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是符合实际的选择,也是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浙江地质》2009,(8):26-26
近日,从陕西省政府了解到。针对城市建设用地批而未用现象突出的情况。该省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活动,对处理的批而未用土地,会优先用于扩大内需急需用地项目。在清理工作中,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用地批准文件、实施方案批准文件逐项核查。对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统计,逐项登记,建立数据库,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清理结果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该省将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分类处理。优先考虑用于扩大内需急需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征地和用地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  相似文献   

18.
案例 2011年10月,A县电业局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1994年A县人民政府划拨供地批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就其办公用地提出划拨用地登记发证申请。对此类历史遗留划拨用地如何发证?A县国土资源局意见分歧。  相似文献   

19.
密婷 《山东地质》2010,(8):57-58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该文根据河东区集体建设用地的现状,分析了影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要原因,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确权登记、建立城乡统一的交易市场、完善流转程序、规范流转收益等破解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难题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在城市地区的成片土地整备过程中,对于国有农用地仅明确了收回后货币补偿这一简单的利益实现规则,无法参考集体农用地或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增值收益分享,与当前成片土地整备中其他土地的实施路径存在差异。本文基于城市成片土地整备的基本背景,梳理国有农用地收回补偿的理论依据、法律基础及案例实践,构建成片土地整备中的国有农用地利益实现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国内存在两种国有农用地在成片土地整备中的利益实现思路,一种是对未确权用地可参考产权不清晰用地的土地整备规则;另一种是对于已确权用地收回后再出让,按照评估价值或收益分成的方式给予补偿。其根本在于应有权益明细和利益实现方式,并在过程中如何与范围内其他土地统筹协调,通过推动国有农用地土地整备规则逐步清晰,激发原产权主体参与土地整备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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