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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更应是一个过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法律对征地方案批准后的征地行为,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但对征地方案批准前的征地行为的实施。缺乏法律效力的规定,而对始于八十年代的“统一征地”。更缺乏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2.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在遵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征地补偿标准的前提下,根据该县实际和被征地群众的意见,研究制定了“长短”补偿办法:“短补偿”就是对县城内的县、市、省、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省、市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征地补偿费。“长补偿”就是对县域内的工业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等非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采取依法征地,分区定补,永久收益,年年结清,定期调整,收益增值,公开公平的原则实施补偿。根据被征地的位置、土地类型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该标…  相似文献   

3.
一、当前征地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 尽管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提高了补偿标准,但相比较还是偏低。有学者曾经做过估算,要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以全国的平均收入水平测算,每安置一个失地农民需要缴纳约5万元~10万元的保险费才能实现盈亏平衡。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根据《宪法》和新《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依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进行各项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举办各项社会公共事业的国家建设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并依照法律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为  相似文献   

6.
根据社会主义地价的性质,转移土地所有权的有偿征用实行的经济上的补偿,实际上是在特定范围内的土地“买卖”。既然是土地“买卖”,运用马克思的绝对地租收益购买价原理确定征地价,就再合适不过了。新、旧《土地管理法》对被征地的补偿价,采取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倍数的补偿办法(下称倍数补偿法)“将被征地单位所得的土地  相似文献   

7.
我国征地补偿制度的演变和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征地是实行土地资源配置的方式之一,是国家从公共利益出发,依照法定程序把农村集体拥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向被征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征地事关国家的经济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建立科学规范、公正合理的征地补偿制度,以推动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征地补偿的原则征地是国家利用公权变更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被征地农民的财产受到一定损失,依照公共负担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其损失应得到公平的补偿。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目前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相似文献   

8.
从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来看,如何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解决土地征收目录和公共利益的认定问题;规范土地征收程序,解决民主协商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问题;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解决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问题;以及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问题,是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所要解决的四大核心问题,更关系到下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9.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杭州市相继颁布实施了《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办法》、《杭州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关于市区征用土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件,从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推行建设留用地政策等三大方面对征地制度进行深入改革、创新,  相似文献   

10.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征地补偿行为程序的规定,概括称之为“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但是现有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对征地补偿法律程序规定尚不具体,对征地补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也没有准确详尽的规定。因此笔者想针对现阶段征地补偿工作的流程和救济途径的制度之完善发表一些见解,希望能为我国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工作做些有意义的铺垫。  相似文献   

11.
正2015年5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原来在国土资源和政府法制系统体内循环的征地争议正式进入司法审查领域,于是征地诉讼受案及审查范围、管辖、诉期三大法律争议逐渐浮上水面,本文对此作一探讨。一、受案、审查范围与应诉机制之争——从征地审批的三大特性观察社会上通称的征地审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土地管理实践中称为"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12.
正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文件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要求,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征地工作相关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基层做好征地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土地征收范围和规模,稳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并将征地程序明确为4个阶段:第一是批准启动征地前期工作阶段;  相似文献   

13.
一、“四类公开”落实知情权。全面落实征地拆迁政务公开。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安置政策;二是公开征地拆迁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我市已出台的有关征地拆迁政策,依法履行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2012,(3):58-58
据悉,《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有关重点制度设计的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将紧紧围绕征地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发展权问题。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日渐尖锐。表现在土地征用上,征地规模越来越大,征地范围越来越宽,补偿标准偏低,因征地引发的信访件居高不下等。这一切说明对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征地制度尽快进行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一、区分征地目的和坚持政府统一征地是征地制度改革的前提《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或征收,并给予补偿。”区分征地目的为公益性用途和经营性用途,一方面能很好地与法律相衔接;另一方面也能与实际相统一。公益性用途,如道路、国防、教育、…  相似文献   

16.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五大误区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宪法》修正案已经明确提出了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区分征用和征收,二是强调“给予补偿”。本文重点讨论征地补偿的问题。实际上,现行征地制度已明确规定了征地补偿的方式、标准等,为什么《宪法》修正案仍如此强调呢?这说明现行征地补偿问题很多,因此必须深入研究现行补偿制度所存在问题的根源。现行征地补偿制  相似文献   

17.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立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要求,应当尽快在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中形成诉求表达和权益实现的保障机制体系。  相似文献   

18.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凡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均可申请协调和裁决。一般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向批准征地的机关申请裁决。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相似文献   

19.
周显祥 《国土资源》2005,(12):42-43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 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且在计补倍数上还有一个浮动值,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进一步细化.按照各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一般都只按照国家标准的下限,造成补偿标准过低.另外,在同一地区土地征收中还会出现同样地类补偿价格却不一致的情况.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土地管理法》自制定以来,已进行过两次修改。第一次是1988年,依据宪法修正案,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允许依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是在1998年,主要是调整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法律关系,同时对内容细节进行较多的充实。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土地管理法》逐渐暴露出其局限性,因此,进行修改完善十分必要。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新修订的《宪法》,清晰地规定了土地征用问题,将征地区分为“征收”和“征用”,这为修改《土地管理法》提供了宪法根据,是国土资源管理法制进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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