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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近几年随着农民从业性质和范围的变化,农村住房改造的推进,农户要求户籍分户现象较为普遍。针对农户要求办理独立分户时,遇到了未办理房产所有权证、土地证,分户难以办理的困难。为切实加强我市分户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资源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2.
自2006年3月起,新野县樊集乡村民建房纷纷要求办理一份司法见证书,这是该乡国土所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减少宅基纠纷而采取的新举措。截至目前,已有52户村民办理了农村宅基地司法见证书。  相似文献   

3.
自2006年3月起,新野县樊集乡村民建房纷纷要求办理一份司法见证书,这是该乡国土所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减少宅基纠纷而采取的新举措.截至目前,已有52户村民办理了农村宅基地司法见证书.  相似文献   

4.
近日,文登市出台了《文登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办法》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办法》要求,农民申请新建、扩建住宅用地,申请人及户内人口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住宅分户的,因实施村庄集镇规划或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外来人口在本村落户、持有户口迁移证明的。《办法》同时规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集中统一兴建村民住宅小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提倡有条件的村,为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统一建设一楼多户的住宅楼。要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老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建设住宅。  相似文献   

5.
农村宅基地是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为摸清宅基地利用及管理现状,研究宅基地闲置、违法用地、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等问题,调研组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宅基地利用及管理现状进行实地调研,重点对2个乡2个村31户农户进行入户访谈。从访谈农户的基本情况看,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访谈对象以老年和中壮年为主,因结婚生子造成的分户需求压力较大。  相似文献   

6.
近日,桐庐县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细则》,规定农村建房实行挂牌施工,张榜公示批准用地面积、原宅基地处理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巩固“三改一拆”和“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成果。《细则》强调了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宅基地管理职责,要求严格落实村民建房挂牌施工制度,张榜公示内容包括审批户主、家庭成员、原有宅基地处理情况、建房批准位置、占地面积、建造层次、承建工匠、批准时间和有效期限等。  相似文献   

7.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中向上级申请专款40余万元实施避让搬迁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合理选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由乡镇政府协调处理好搬迁农户的用地问题,并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千方百计加快避让搬迁工程建设进度,妥善安排好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建设新居120余间,居住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区域的40余户村民喜迁新居。  相似文献   

8.
8月19日,张国斌副厅长率厅耕保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赴建德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调研期间,张国斌副厅长重点听取了建德市政府关于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及用地保障等工作的相关情况汇报.  相似文献   

9.
<正>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的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是集体土地三项建设用地之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作了原则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相似文献   

10.
"一户一宅"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对于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长期以来,农村旧的宅基地管理模式造成农村村民住房严重超标,一户多宅以及空心村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村宅基地极度浪费。“一户一宅”制从当前全国农村的实际出发,对农村宅基地使用作出了科学合理的界定。但是,在执行“一户一宅”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在立法和实践中加以解决,并不断完善现有的制度,以达到科学合理地利用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11.
2011年,某村委会以一年每亩1200元的价格与本村29户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用途为高效农业种植。随后,村委会又与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土地开发联营协议,将这29户村民的75亩承包地交与农业开发公司统一规划经营。联营合同约定,农业开发公司在联营的土地上从事绿化育苗及花卉种植。该公司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29户村民提出异议。村民认为,村委会没有征求村民意见,也没有开村民大会,在没有经村民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与农业开发公司签订允许建设生产经营和生活设施的协议,侵犯村民自主经营权,不同意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县国土资源局经调查核实后,给农业开发公司下达了不予受理用地申请通知,并退回了申请材料。  相似文献   

12.
最近从群众来访中了解到,目前在我省农村一些地方,村组先将耕地按住宅用地规划,再分别承包给需要宅基地的村民耕种;村民承包后先撂荒一段时间,然后以荒地名义建设住宅,以逃避惩罚。如豫北某地一村民小组将要求宅基地的12户村民的承包地调换到一块紧靠公路的地方,按每户0.25亩划分成12处可用作宅基地的责任田,分别承包给这12户村民耕种。这些村民在撂荒一年后,作为荒地全部用以建房,待国土资源部门发现时,12户住宅均已建成。由于户数多,投资大,拆除十分困难,致使依法处理很难到位。这种现象应引起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注。 …  相似文献   

13.
建德市位于浙西山区,行政区域面积2321平方公里,辖区为16个乡镇(街道)、232个行政村、7个社区、农户约122829户。村庄数字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杭州市有关文件精神,  相似文献   

14.
2013年以来,湖北省天门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五项举措,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村民建房用地行为。一是严审用地条件。对申请建房农户,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依照用地条件逐项审查,确保"一户一宅"。二是严格用地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主动介入,认真做好村庄规划和农民建房选点。对不符合规划的用地,调整选址。加强拆旧建新工作,节约集约用地。  相似文献   

15.
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大量农村人口以各种方式进入城市工作、学习、生活。海东市作为欠发达地区,经历了工业化、城镇化千载难逢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也同样经历了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整个演变过程。一是平安高铁新区安置农户9294户36002人,民和县棚户区改造安置农户1741户7209人,乐都新城安置农户4210户21053人,全部为住宅小区  相似文献   

16.
<正>近日,陕西省留坝县国土资源局采取3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一是严格审查标准,明确了"四个不批"。即: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其他行业规划的一律不批;所有建房尽可能纳入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范围,除原宅翻建以外的原则上一律不批;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或者超面积的一律不批;不是本村村民或分户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不批。  相似文献   

17.
为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方便群众,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三改”方案。一改流程。以便捷高效为目的,把原先较为繁多的申报流程“化繁为简”,解决了以往国土所受理建房申请后多次往返于全程代理室窗口与建房户、村委会、乡镇之间的问题,并使办事承诺起止时间更为准确。二改表格。以全面真实为原则,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报表》进行了修改,并严格要求经办人员对表格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修改并启用了新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  相似文献   

18.
正随着建德市城乡统筹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旧村镇、旧厂矿、拆后空闲地等城镇低效用地不断增多,如何实现存量土地盘活与用地需求保障的双目标成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中的重要命题。今年以来,建德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探索实践城镇低效用地违法补征收的创新路径,旨在将2010年之前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设用地,按现状办理用地手续。  相似文献   

19.
余姚市泗门镇谢家路村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坚持管建并重,公平公正,强化有序管理.创造出农宅管理“八步法”。农宅管理“八步法”在谢家路村实施几年来,目前全村1638户农户基本做到了一户一宅,特别是借该市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契机,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也从8P减少到2户。  相似文献   

20.
正2019年,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在第六十二条集中规定了对宅基地的管理内容,确定了县级人民政府应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一户一宅、乡镇和村庄规划应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国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等原则。在以上原则和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如何管好用好宅基地,助力乡村地域内的健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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