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河南、湖北等省(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办事机构、移民局(办),南水北调工程各项目法人(筹备机构):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通讯》2003,(1):17-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部下发了《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1]431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国土资源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的范围、原则、依据、内容、程序等。为进一步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开发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查报批质量和效率,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水利(水电、水务)厅(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的战略部署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保障和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以下简称国办发32号文件)的要求,扎实做好“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  相似文献   

6.
《国土资源通讯》2002,(11):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几年来,由于各级政府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区域耕地占补平衡,但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的规定检查,一些建设单位并未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在继续开展区域考核的同时,拟实行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74号)有关要求,现就2002年度试行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清理整顿开发区(园区),是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重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通讯》2005,(20):9-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6号令)的规定,为做好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切实安排好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9.
《国土资源通讯》2007,(2):15-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进行了调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通讯》2005,(9):13-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部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局:近年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严格保护耕地,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加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严把土地闸门,为保障各类建设必需用地,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和表彰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规范化管理,部决定授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等123个单位(省级5个,市、县级118个)“全国建设用…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通讯》2009,(21):11-11,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加强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通讯》2007,(4):2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20号,以下简称“部发320号文”)要求,依法需报国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强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以下简称专项)收入和使用的管理,根据《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财预[2001]331号)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加强专项支出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通讯》2007,(7):28-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完善开发区土地管理体制,根据部领导指示,现请你们抓紧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通过治理整顿审核公告的各级各类开发区土地管理体制情况进行调研。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8,(1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监察厅,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部先后下发了《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  相似文献   

18.
根据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上报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半年报。汇总整理出全国2002年1月~6月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情况如下: 一、审批用地情况 2002年上半年全国共申报建设用地面积73438.46公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国土资发[2000]1号)下发以来,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取得了重大进展。  相似文献   

20.
《国土资源通讯》2003,(10):1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