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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举行听证会,就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同地不同价等突出问题。这次更新调整以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前提,体现了同地同价、区域协调平衡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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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需求不断扩大,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在全区范围内展开。在当地政府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款、安置被征地农民多(高)层公寓等多种安置方式不能完全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情况下,村级留用地作为一种新型的征地安置途径应运而生。它以其致力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保障被征地农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的目标在余杭这片土地上发展起来,并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热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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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地补偿标准创新方案及其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国土资源》2016,(1)
通过文献法和归纳法,得出我国目前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比较关注的四种征地补偿标准创新。这些补偿标准创新旨在解决传统征地补偿标准存在的补偿标准低、同地不同价、行政干预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难以保证等问题。但是实践和研究表明,四种补偿标准创新各自都存在着一定问题:区分公益性与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差别的补偿标准的问题在于难以解决的前提问题,即如何区分公益性与经营性用地;综合区片地价及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的问题在于其测算基础还是产值倍数法,总的来说,它们只是征地补偿改革的一种过渡形式;分享项目效益的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在于应用范围的局限性、初始资本金设置和决策参与问题;市场化的征地补偿标准受到各种农村土地市场环境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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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立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要求,应当尽快在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中形成诉求表达和权益实现的保障机制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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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质》2013,(2):26-26
近日下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明确,新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通知》明确,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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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协调工作是保障征地补偿费及时依法到位,有效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一个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的一项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协调机制,对于是进一步做好当前征地工作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为此,现就近几年来宁波市的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协调工作情况予以回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