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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潢川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成功制止一起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案件,占用的10亩基本农田已被恢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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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给我上了一课,我才真正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8月25日下午,胡庄村村民王某握着杨庄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李新杰的手激动地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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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上午11时50分,方城县古庄店国土资源所所长陈天营忙完手中的工作,正准备下班,这时办公室的门突然被人推开,接着闯进几个人。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人说:“他就是陈天营,这里的所长,你们的事就直接给他说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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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汝南县梁祝镇国土资源所的同志们,在所长任创举的带领下,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内进行动态巡查。
当巡查到安庄村时,看到该村一位村民正在往耕地里拉砖块,另一村民正在挖沟修路,任所长立即下车询问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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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四所楼镇赵辉村村委会主任赵国胜,因不满国土资源所制止其弟弟赵国信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养殖场,聚众打砸国土资源所,致使两名土地执法人员受伤。近日,赵国胜等8人被该县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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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虞市袍江大桥连接线等9个“四类项目”土地规划局部修改及占用补划基本农田方案论证会召开。会议由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绍兴市发改委、交通局、农业局、环保局、教体局和上虞市发改局、交通局、农业局等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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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鲁山县露峰办事处一街五组原组长孙某涉嫌非法占用耕地一案,经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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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柘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皮革厂,涉嫌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嫌疑人岗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进行刑事拘留,极大地震慑了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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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你们说说就算了,还真拆呀,这下可真是得不偿失了,早知道这样,俺就不建了。”2月28日,在巩义市西村镇堤东村7组非法建筑拆除现场,村民路二胜满脸沮丧地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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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二百七十九起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监管,从源头上制止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79起,拆除违法建筑1260平方米,复耕土地163亩,追究行政责任2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全县土地违法案件逐年下降。该局从机制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了三项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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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宜阳县白杨国土资源所接到群众举报:白杨镇一区一组组长徐某未召开村民会议,也无土地使用手续,私自占用一组耕地建房。所长闫武江立即带领执法人员驱车赶往现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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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民权县国土资源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县城北外环北侧老城东南耕地上一座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3月23日,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城北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在北外环北侧老城东南的耕地上,有人破坏青苗私自占地建住宅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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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行政执法中,有一类特殊的违法占地行为要引起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一一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公墓行为。公墓经营者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通过“以租代征”承租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墓园,并将公墓高价出售。这种违法行为侵占大量集体土地,破坏农地资源和森林植被,性质恶劣,目前还呈现蔓延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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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近日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上看到一篇题为《襄阳出台约谈问责办法——土地违法问题严重,党政干部一起问责》的报道,认为这样的做法才符合客观实际,公平、公正。仅就乡(镇)层面来讲,在乡(镇)是党的一元化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是里里外外一把手,大事小事都过手。乡(镇)政府是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换言之,从狭隘的角度讲,乡(镇)长是在党委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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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北关中心国土资源所辖区位于河南省与山东省交界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区域不清,大肆破坏土地,在可耕地上取土、建房、建厂。执法人员来查,他们说是山东的地,不属于你们的管辖范围,和执法人员胡搅蛮缠,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北关中心所对管辖范围进行彻底调查,摸清权属问题,进行动态巡查。他们坚持每天在辖区内巡查,详细记下巡查日志,24小时监控,将执法“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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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阳县瓦店乡大朝村村民孙某主动将自己新建设的位于省道219线东侧的7间违法建筑拆除,拆除面积800平方米。今年以来,瓦店国土资源所坚持政策感化与硬性执法并重的执法理念,始终对违法违规用地保持高压态势。在执法手段上,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县国土局执法机构、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沟通,建立起土地违法案件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对发现的所有土地违法案件,首先由国土所负责查处制止,通过向当事人宣传土地法律政策及违法用地严重后果,引导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出现制止无效情形时,启动联合执法机制,除对违法责任人依法处理外,对其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复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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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辉县市国土规划联合执法大队在公安室的紧密配合下,依法依规对薄壁镇、吴村镇和峪河镇共计3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785平方米。近日,薄壁、吴村和峪河国土资源所在各自辖区内巡查时,均发现了违法占地现象,多次分别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自行拆除。然而,占地人仍我行我素,拒不配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