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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域使用权的效力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物权法>确立了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因此海域使用权具有一般物权的效力.同时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其效力又有特殊之处.从物权角度来说,海域使用权的效力基础是海域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而其效力内容包括海域使用权的优先效力、排他效力和妨害排除效力.通过对海域使用权效力的理解和分析,海域使用法律制度可以从突出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建立海域区分使用制度和加强海域使用权宏观保护等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物权法》确立了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因此海域使用权具有一般物权的效力。同时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其效力又有特殊之处。从物权角度来说.海域使用权的效力基础是海域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而其效力内容包括海域使用权的优先效力、排他效力和妨害排除效力。通过对海域使用权效力的理解和分析,海域使用法律制度可以从突出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建立海域区分使用制度和加强海域使用权宏观保护等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一、关于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1.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是由海域使用权的性质决定的海域使用权具有物权的性质。我国“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承认国有土地和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规定了组织和个人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采矿权、或取水权等。法学专家将对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归为用益物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域使用的种类和规模不断扩大,对海域空间资源使用权的取得越来越迫切。如港池、养殖、围海、油气开发、海上娱乐场等海域使用权,是从海域国家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排他性权利。海…  相似文献   

4.
从行政法的视角分析了海域使用权的性质和特征,揭示了海域使用权的公法意义和价值,探讨了海域使用权实现过程中对行政法律制度的依赖,凸现出作为物权的海域使用权的公法限制性.  相似文献   

5.
由于水域管理体制存在立法疏漏,致使养殖证在不同水域具有不同功能,引出了“渔业养殖权”的立法安排问题。在制定物权法时,立法部门应当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考虑水域利用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坚持水域权属管理与行业管理分离的改革方向,明确“渔业养殖权”的特许物权属性,继续完善水域权属管理体制:方案之一,养殖水域产权关系由《土地法》和《海域法》调整,“渔业养殖”作为土地(海域)使用权的实现方式之一。方案之二,在物权法中设定“(内陆)水域使用权”,养殖水域产权关系由《海域法》和水域法调整,“渔业养殖”作为水域(海域)使用权的实现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6.
海域使用权设立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海域使用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应适用物权变动的一般原理。海域使用权的变动包括海域使用权的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等等,情况较为复杂,本文仅对海域使用权的设立加以分析。 1.海域使用权设立方式考察 所谓海域使用权的设立,是指创设一个原来不存在的海域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和沿海各地实践,海域使用权设立有三种方式: (1)许可发生主义:所谓许可发生主义,是指海域使用权的变动,必须经过主管机关的许可,始生效力。 我国多数地方确立了海域使用行政许可制度。我国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之所以选择…  相似文献   

7.
论海域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文章从法学理论角度分别阐述海域使用权的物权、他物权及用益物权属性;通过与土地使用权、渔业权、矿业权的比较,并结合用海实践,考察海域物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对于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合理配置的积极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8.
海域是海洋资源一定范围内的载体,是重要的资源性国有资产和生产要素。根据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海域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海域使用权具有用益物权属性,海域使用权的抵押权体现了物权属性,既可为海域使用权人增加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也体现了海域资源稀缺性的经济价值。文章拟就现行国家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的立法尚属空白的情况下,结合《担保法》,参照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有关规定,研究分析了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成立和实现。  相似文献   

9.
海域使用权档案管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苏省沿黄海岸线长954千米,沿海滩涂总面积66.7万公顷,其中堤外滩涂43.3万公顷,并且还在以每年1 300公顷以上的速度自然增加.随着海域资源利用的加速,海域被分割成大小不等的功能不一的许多块,并都有相应的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作为物权,其档案管理是物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海域使用权为用益物权,为完善海域使用权物权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从制度上落实海域使用权物权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1.
随着陆地自然资源日趋紧张和海洋经济迅猛发展.海域已然成为人类进一步发展必须依赖的重要自然资源.为了更有效地利用海域这一重要的国土资源,提高使用效益,避免对海域损害性利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构建了--由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组成的海域物权制度.文章结合<物权法>相关条文,探讨海域物权制度架构以及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海域使用权与其他涉海权利分析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1993年<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以来,我国海域物权制度经历了一个建立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施行,进一步确立了海域物权制度,从根本上扭转了海域使用中长期存在的"无序、无度、无偿"局面,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认识的差异,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还存在不同的观点.文章将着重对海域使用权与渔业、矿业、取水等相近权利的性质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及海域使用审批管理与其他涉海部门许可管理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以进一步统一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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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被明确为一种用益物权,赋予了海域使用权与土地等同的抵押权利,也已在实践中推进。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的逐渐减少,为海域使用权抵押活动探索科学、合理的发展途径,是完善我国海域使用权价值体系的一项基础任务。文章从海域使用权抵押管理制度、区域演变、经济影响3方面开展分析,客观反映海域使用权抵押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文章从法学理论角度分别阐述海域使用权的物权,他物权及用益物枳属性,通过与土地使用权,渔业权、矿业权的比较,并结合用海实践,考察海域物投的用监特权性质对于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合理配置的积极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5.
桂静 《海洋信息》2003,(4):23-25
《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对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管理所作的规定,都是有其深层次的法理基础的。本文从《办法》的有关条文规定出发,首先对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票据法和行政区法内涵作一分析,进而阐述其法律性质,从而阐明海域使用权证书与相关证书如养殖证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海域物权法律制度建设凝聚了法学界与立法机关的智慧和汗水.早在2001年<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之初,我国民法学界老专家王家福研究员就提出海域使用权应写入<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院长主持完成了海域物权制度专题研究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大力推动了海域物权理论研究,组织编写了<中国海域物权制度研究>等3本著作.  相似文献   

17.
一、概说 2007年3月颁布的<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规定,是在2001年颁布的<海域使用管理法>首次宣布海域归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对海域之国家专属所有权的重申.而<物权法>在其关于用益物权一般规定一章(第十章)中,单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122条),同时,单条还规定"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第123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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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海域物权视角探讨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中,因对海域使用权与采矿权权利边界认识模糊,不同评估人员对采矿权价款采取不同的计算处理,导致评估结果相差甚大。文章从海域物权的视角分析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法律属性,研究两者权利标的物的不同法律性质,从而明确海域使用权的海域是由三维空间(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地貌、水深地形、地质条件、潮流、波浪、生态环境、景观等不可分割的固有自然条件要素组成的立体空间,本质上为海域空间资源,是海砂等其他海洋自然资源的载体;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之间的相互独立性,决定了海域使用权价格与采矿权价款间的非包含关系;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格时,采矿权价款宜以成本列入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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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陆地自然资源日趋紧张和海洋经济迅猛发展,海域已然成为人类进一步发展必须依赖的重要自然资源。为了更有效地利用海域这一重要的国土资源,提高使用效益,避免对海域损害性利用,我国物权法律制度构建了——由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组成的海域物权制度。文章结合《物权法》相关条文,探讨海域物权制度架构以及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海域物权法律制度建设凝聚了法学界与立法机关的智慧和汗水。早在2001年《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之初,我国民法学界老专家王家福研究员就提出海域使用权应写入《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院长主持完成了海域物权制度专题研究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大力推动了海域物权理论研究,组织编写了《中国海域物权制度研究》等3本著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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