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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了岳州府及其邻近地区以及两湖接壤地区的大量相关史料,并对其进行了鉴别和查证。通过鉴别,推断隆庆岳州府志关于1556年岳阳地震的记载比较准确。岳州(今岳阳)所属地区记载的地震为有感,强度不大。在查阅历史资料时,对无地震记载的情况采用以下地震缺失原则进行判断:1)待查史志上必须有其它地震的记载;2)待查事件发生前后史志上有其它灾害的记载。根据该原则确定通山、通城、蒲圻、崇阳、公安、石首等地在嘉靖三十四年确实无地震记载。考证了陕西华县地震与湖南岳阳地震的关系,表明岳阳地震是一次独立地震,而不是1556年华县地震的影响。最后根据地方志的记载确定了岳阳地震的震中位置和震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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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玉田县是个比较典型的低烈度异常区。在其东、西50—60公里的两次历史大地震影响下,它都明显地比周围地区破坏轻。 1679年9月2日三河、平谷8级地震,震中在玉田西北约60公里,玉田周围破坏较重,而玉田则无恙。据光绪《顺天府志》载:“京师地震,固安、宝坻、三河、平谷、香河、武清、通州、蓟县等处尤甚”,未提及玉田。又据《玉田县志》记载:“已时地大震,京东地方凡庙宇房屋墙垣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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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1411年9月29日8级地震震中位置的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西藏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档案馆编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西藏地震史料汇编》(简称《汇编》,下同)是研究西藏历史地震的一部极其重要的著作,其科学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由于史料记载的局限性和大部分地震震中位置未能进行实地调查,因此,有些震中位置尚须进一步讨论。根据《汇编》记载,1411年9月29日在当雄附近曾发生强烈地震。《汇编》中记述共有四条,其中一条对震中的确定有较重要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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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中国地震目录》(科学出版社1971年版)的附录部分,里面有这样一条地震记载:315年(晋建兴三年正月)“平阳(临汾)地震,崇明观陷为池.”大概因为史料过于简略,不好估计震级或烈度的缘故,编者将它收在附录,仅供参考.查《中国地震资料年表》(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关于这一次地震,有如下记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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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衡的候风地动仪是否真实存在,至今还是一个有争议的科学与历史问题。否定其最大的理由在于因历史记载产生的矛盾。依《后汉书·张衡传》记载,张衡于阳嘉元年(公元132年)建造候风地动仪,而其卒于永和四年(公元139年)。在此期间,《后汉书》只记载过一次地震,即永和三年(公元138年)的甘肃陇西地震。一般认为候风地动仪记到的是此次地震。矛盾之处在于对公元138年甘肃陇西地震的历史记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后汉书·五行志》 记载当时京师“裂城廓,室屋坏,压杀人”,即在陇西地震的同时,京师也发生了破坏性的地震;而《后汉书·张衡传》却说“尝一龙机发而地不觉动,京师学者咸怪其无征”,记载的是在陇西地震发生时京师并无任何有感地震发生。由此,有人认为,在公元138年候风地动仪记录地震的同时京师就已经发生强烈有感地震了。人都有感,地震动仪记到也就不足为奇了。更进一步,由于历史记载出现矛盾,地动仪无出土实物,发明后很快遗失,因而就认为候风地动仪历史上并非真实存在,其存在性值得怀疑。本文针对这个记载矛盾做出另外一个解释,论证在东汉时有两个京师,一是长安,一是洛阳,京师震指的是长安,而候风地动仪放在河南洛阳。从而对历史记载中的矛盾有所解释,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候风地动仪存在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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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帝发七年“泰山震”的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概述了对今本《竹书纪年》夏帝发"七年,陟。泰山震"这条记载的各种见解和涉及的今本《竹书纪年》的争鸣等;分析了这条史料的关键字"陟"、"震"在古文中的字义和在《竹书纪年》中的特定含义,结合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成果等,认为对夏帝发"七年,陟。泰山震"的确切解读是:夏帝发于在位的第七年(约公元前1652年)崩亡;这一年泰山发生地震或受到地震的影响,地震发生的时间比此前推算的公元前1831年推后了179年,但无法确定这次地震的震中位置和震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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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对929年杭州地震普遍使用的地震参数为:震级5级,烈度Ⅵ度,其依据为《吴越备史》中所记载的"有坏庐舍者"。现有的关于929年杭州地震的历史资料有4条,其中有"庐舍倾圮甚多,王开仓赈之"及"居民庐舍倾圮,复开仓赈之"的记载。本文对这些历史地震史料的基本情况和可靠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将929年杭州地震的震中烈度定为Ⅶ度、震级定为5(1/4)级较为合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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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地震史料发掘过程中,于《马端肃公奏议》查找到有关1489年西昌地震的史料记述,经考证分析与《明实录》、《明史》记载的1489年西昌地震相一致,弥补了正史记载的遗漏和不足,确定了西昌另一次强震的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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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分析明代正德六年至十年(公元1511年至1515年)间滇西北发生多次破坏性地震的历史记载基础上,认为所谓公元1515年永胜7(1/2)级地震是由于对史料分析和处理不当而得出的错误结果,该地震仅是相当于6(1/2)级的强震,并发生于公元1511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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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一年中央地震工作小组办公室主编、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地震目录》及其他有关山西省的地震目录中,可知大同盆地的大同、应县间于公元一○二二年发生了一次6.5级地震,对于这次地震,《目录》作了如下的描述:云(治今大同)应(治今应县)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无考)裂数百步,泉涌成流.[注]经查,这段文字记载见于《辽史·圣宗本纪第十六》,注释的内容则是编者因嵬白山无考而作的推断.为了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考证嵬白山的地理位置就显得十分必要.查阅辽史地理志及其有关史籍,均未发现有关嵬白山的记述.在山西的部分地方志里,我们找到了对此山的记载,现摘抄如后:乾隆《大同府志》第四卷第二十四页记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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