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正>4月的一天,我和同事小冯下乡回到所里,索河办事处惠厂村的张大娘因邻里宅基地纠纷找上门来,小冯一边向张大娘了解情况,一边给我使个眼色,让我先稳住情绪激动的张大娘,她去给惠厂村的村干部打电话了解"内幕"。一听说是张大娘,村干部便在电话那头劝道:"这个张老太可难缠了……"原来,在上世纪50年代,张大娘一家被划为地主成分,她家房子和土地被充公后分配给其他人,其中王某的爷爷分得了三间老屋,张大娘一家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后来老屋因年久失修成了危房,王某的父亲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翻修。  相似文献   

2.
<正>11月8日,伊洛街道办齐庄社区,院子里欢声笑语。在一幢33层高的楼房前,75岁的张大娘和76岁的张大爷坐在椅子上晒着太阳,看着孩子们做游戏玩耍,满脸的笑容和幸福。"多亏贺所长的耐心开导,这才过上了幸福的新生活。"张大娘感叹地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事情还得追溯到2017年10月齐庄村整村拆迁。作为市委、市政府2017年重点工程,偃师市齐庄村改造受到了广泛关注。"尽管满心希望早日住进环境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某市居民王某的父亲过世,老人虽早已办理"农转非"成为城市居民,但生前就曾多次叮嘱,希望死后能葬回市郊原籍的村公墓。按照父亲遗愿,王某托在郊区农村的叔伯跟村里沟通,准备向村里购买一块墓地,把父亲的骨灰葬到村公墓里。但王某也有顾虑,因村公墓就在城郊,担心哪天公墓土地被征收,自身权益得不  相似文献   

4.
案件原由1991年,某村王某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为其划定宅基地一处,同年县政府为王某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王某建房基后,村委会通知其停止了建设。1992年,王某所在乡政府给其新批宅基地一处,王某在该处宅基地上建成房屋居住至今,但未领取该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2002年,王某在取得土地证后,又在原建房基地上建房。  相似文献   

5.
正"表弟,俗话说亲亲不过姨娘。我真想不到,你执法这么无情。你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娘跟你娘可是亲姐妹,一手把你娘拉扯大的。"40岁的张某向表弟一直苦苦哀求道,但却无济于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宁陵县乔楼乡张庄村的张某,由于平时处事圆滑,被乡亲们称为"活神仙"。张庄村分为两个村民组,他属南村民组,其大伯在北村民组。大伯老两口无儿无女,并先后去世。张某便把他的残屋破墙给拆了,宅基地却在那里闲  相似文献   

6.
<正>日前,修武县城关国土资源所所长王文与副所长王书战在田间小路上巡查,被一辆坏了的石料车挡住了去路。司机见有人过来,连忙问:"同志,我能借用一下手机打个电话吗?"递过电话,王文问道:"老哥你这一车石料往哪儿拉呀?"司机回答说:"前边大韩村村里的王小闹他们家拉的。"不一会儿,司机联系好的修车师傅来了,王文绕道去大韩村找村干部  相似文献   

7.
<正>"表弟,俗话说亲亲不过姨娘。我真想不到,你执法这么无情。你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娘跟你娘可是亲姐妹,一手把你娘拉扯大的。"40岁的张某向表弟一直苦苦哀求道,但却无济于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宁陵县乔楼乡张庄村的张某,由于平时处事圆滑,被乡亲们称为"活神仙"。张庄村分为两个村民组,他属南村民组,其大伯在北村民组。大伯老两口无儿无女,并先后去世。张某便把他的残屋破墙给拆了,宅基地却在那里闲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2004,(3):45-45
王某与贺某同为某镇老虎沟村民。2002年6月份,该村在进行税费改革与土地调整工作时,村民组经王某同意,决定将原由王某耕种经营的5亩耕地转包给贺某耕种经营,并为贺某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相关的农业税费卡等手续。2003年2月,贺某在该土地上进行耕作时,王某却强行  相似文献   

9.
汤阴县白营乡闻石得村的闻某,在与本村村民尧某、王某互换的承包土地上耕种了14年,如今因国家修建石武客运专线土地被征将获补偿费,尧某、王某却要反悔,引起了纷争。但法院一审判决:互换承包地有效,尧某、王某不得干涉对方对互换后的承包地行使经营权。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王某某有五个子女,分别为原告王某二、王某三、王某四、王某五、被告王某一。王某二赡养马某某到2000年,后王某某由被告王某一赡养,直到2009年7月王某某去世。办理王某某丧葬事宜时,原告王某二、被告王某一各拿出7000元,原告王某三、王某四、王某五各拿出3000元。1998年,被告所在的村分地时,村里按被告户五口人给被告家分的地,五口人分别是王某某、被告王某以及被告的  相似文献   

11.
正"都是乡里乡亲的,拉不下面子,就把电给他接上了,结果我被罚了500块,以后我一定汲取教训,建房子想接电,只要没有镇政府的准建手续,谁说都不中。"3月28日,刚在镇政府交完罚款的民权县庄子镇伏楼村电工陈道喜如是说。为什么给建房的村民接了个电,电工反倒被罚款了呢?事情的缘由还要从几天前庄子国土资源所巡查处置的一宗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案说起。3月26日上午,庄子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伏楼村西北角有人在耕地内的建房。经了解,当事人伏永明系伏楼村村民,工作人  相似文献   

12.
正"这是村党支部书记肖本吉、这是村干部肖巍、这是第一书记崔小军……他们不仅是好干部,而且还是俺的亲人。"近日,在焦作市博爱县磨头镇大礼元村申崇珍家中,她指着挂在屋中的照片介绍说。这是一张特殊的"全家福",它和另一张"全家福"并排挂在墙上。老人的另一张"全家福"是其入赘外村的4个儿子带着儿孙与老人的合影。申崇珍18岁嫁到大礼元村,因家里贫穷,夫妻俩靠着售卖酱油醋茶艰难度日。眼看着5个儿子渐渐长大,  相似文献   

13.
我是乡镇机构改革后有幸分到国土资源战线上的一名新成员,刚接触土地这方面的工作,我深切地体会到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因为我们在基层工作,几乎每天都有群众来所里咨询宅基地方面的有关情况,村干部也经常请我们协助处理土地纠纷。  相似文献   

14.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03年经某市人民政府批准获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后因经济纠纷该宗土地被市人民法院查封。后该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丁某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丁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王某不服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给丁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院审理认为,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为丁某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是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其民事判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正案情王某欲建一小型驾校,与村民张某协商后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王某将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价格租赁其集体土地上的1.5亩自由林地。随后,张某便将树木采伐出售。王某在建驾校时,被国土执法部门发现,给予行政处罚。王某声称,已被县森林公安局处罚过了,因此,以"一事不再罚"为由拒绝处罚。针对"一事不再罚",国土部门应如果处理?应该按照各自的权限分别查处。对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独立的违法行为,林业局和国土局都可以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查处林地上发生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6.
一、案情简介: 宁陵县赵村乡孟楼村委孟楼村与宁陵县孔集乡张油坊村委张油坊村,是土地相互接壤的两个自然村。 因1992年9月17日孟楼村组织群众在双方土地交界处挖沟,双方引起了地界纠纷。县委、县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并带领有关部门亲临现场办公,制止了事态发展。后又多方开展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协调处理。并于1993年9月份组织人员将沟平掉,恢复了原来的地界现状。孟楼村以解决问题不彻底为由,不久又组织群众将平好的沟挖了起来,造成矛盾再度激化。孟楼村委认为,该村庄稼不断发生被张油坊村人、畜偷毁现象,并且张…  相似文献   

17.
<正>"孩子,这1000块钱你先拿着,今后每年的学费我来给你交。"在田湖镇上窑村,嵩县田湖国土资源所所长朱红旗将"爱心学费"递到对口帮扶的肖静微手中。"谢谢红旗叔,我一定好好学习,撑起这个家,也让哥哥看到希望,早日回家。"多日愁眉不展的肖静微接过朱红旗送来的学费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肖静微今年17岁,家住田湖镇上窑村,原本一家四口人,日子过得虽然紧巴却很幸福。然而,不幸接踵而至,父亲耳聋,母亲去世,哥哥肖静轩离家出  相似文献   

18.
正1月22日,省国土资源厅党委书记、厅长林亚松带领厅办公室、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厅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到互助县五峰镇后头沟村慰问看望厅里下派的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并调研、指导驻村扶贫工作。互助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五峰镇领导陪同调研慰问。林亚松厅长和县、镇、村干部促膝交谈,详细了解后头沟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仔细询问粮食  相似文献   

19.
正周一刚上班,夏邑县何营国土资源所所长孙新良就碰到了一件棘手事。下乡巡查的何建锋跟他讲,何庄村60多岁的何老汉要在耕地里建房,扬言谁要是阻拦就要跟谁拼命。这个何老汉,因早年献血染上了艾滋病。他的孩子马上要结婚,但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宅基地建房,于是就想把房子建在耕地里。村干部和国土所工作人员多次劝他打消念头,他却放话说:"反正我是个快要死的人啦,村里不给我划宅基地,我就在自家地里给孩子建房。谁要毁了孩子的  相似文献   

20.
正6月9日,汝阳县柏树乡石门村村干部李某因非法破坏耕地,被汝阳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014年年初,汝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李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利用村干部职务之便,擅自在柏树乡石门村村北汝嵩路北侧占地20.78亩非法取土。该局立即立案调查并向李某下达停采通知书。在调查期间,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违法事实。为此,2014年3月该局特申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