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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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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9号,以下称“省政府49号文”)精神,结合我省当前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明确划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省、市、县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相似文献   

3.
《山东国土资源》2006,22(4):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2003年部下发《探矿权采矿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以来,全国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依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现就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矿产资源公权管理的滞后对私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探矿权价款的确认与征收和采矿权价款的混淆。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或开采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应当向国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在目前探矿权管理中,出现了两个极端。一是无论申请勘查的区域地质工作程度高低,一律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对于地质工作程度很低的区域增大了申请人的投资;二是无论申请勘查的区域地质工作程度高低一律采用审批制,在赋予申请人探矿权时不评估,对该探矿权是否应该缴纳探矿权价款不予界定,申请人在得到该探矿权后经过勘查投入取得开发机遇时,要缴纳采矿权价款,在采矿权价款中扣除探矿权人的勘查投入。事实上,一个不具备开采条件的矿产地,经探矿权人的投资获取资源信息后才使得矿产资源被开发利用,该矿产资源才有了采矿权价款,因此,采矿权价款中的大部分应该是探矿权人的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   

5.
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规定我国实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1994年,国务院颁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探索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的实现方式。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订,我国确立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一些省市开始通过市场方式配置矿产资源。2003年,国土资源部出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6.
《山东国土资源》2003,19(3):22-2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招标,根据投标…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深化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采矿权价款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3]68号)。通知明确,一是凡开采国家投资勘查的矿产资源或不需勘查直接进行采矿登记的新老矿山企业,在办理采矿登记时必须按规定进行采矿权评估,以竞争方式取得采矿权,缴纳采矿权价款或依法办理转增国家资本金、国有股的批准手续。二是由省厅登记发证应缴纳采矿权价款且采矿权价款评估总额小于或等于30万元的,省厅委托矿产资源所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征收,不再单独办理委托手续。三是国…  相似文献   

8.
《山东国土资源》2008,24(1):F0002-F0002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6]4号文件切实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6]65号),增加我省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全面增强我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重要矿产资源深部找矿工作。  相似文献   

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进一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有偿出让范围为:新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无偿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届满,需办理延续登记的;无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因企业合…  相似文献   

10.
2005年,莱芜市狠抓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取得突出成绩,创历史最好水平。一是全面推进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采矿权价款首次突破5000万元。该市继2001年敲响全省采矿权招拍挂试点第一槌,2002年敲响全省黑色金属矿权拍卖第一槌,2003年全面实现采矿权出让“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2004年收回砂石矿山重新招拍挂之后,2005年加大招拍挂力度,全市共出让采矿权49宗,收取价款5324.5万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35宗,收取价款3505万元,是上年的5.3倍。同时,该市编制了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规划管理。针对砂石资源开采规模小、布局散乱的问题,市、区专门编制了《砂石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提高采矿权准入门槛,将建筑砂石最低开采规模提高到5万立方米/年,并优先发展10万立方米/年以上的建筑砂石企业,使全市砂石矿山数量减少了50%,初步实现了砂石资源的定时、定量、定点供应。二是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矿费征收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5年,根据市场实际变化,该市适时调整采选一体铁矿企业的补偿费计费比例,确保了国家收益不流失,并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服务,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全市全年共征收矿费1200万元,入库930万元,均创历史新高。三是争取上级支持,采矿权价款委托征收突破2000万元。2005年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征收采矿权价款2316.4万元,超过以往历年总和。[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9号,以下称"省政府49号文")精神,结合我省当前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2.
(2006年9月30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步骤和配套  相似文献   

13.
泰来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运用市场机制,通过规划管理、有偿出让,使全县矿产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使矿产资源资产收益最大化,特别是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出让工作积极稳妥,在矿业权市场监管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相似文献   

14.
对江苏省建材类矿产资源如何实行优化配置的方法提出了划出规划矿区,制定规划矿区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有关规定及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使用办法等设想.  相似文献   

15.
正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的要求,广西自然资源厅为加强矿业权出让管理,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人合法权益,制订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出让工作流程,包括拟出让矿业权计划的编报、政策性审查、野外前期调  相似文献   

16.
正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稀土矿钨矿矿业权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6号,以下简称《通知》)。此次印发的《通知》是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基础上修订而成。就修订的背景、有  相似文献   

17.
日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对由中央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并于8月17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  相似文献   

19.
采矿权有偿取得是矿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济南市结合该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业经济发展实际,对实现采矿权有偿取得和有偿使用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采矿权价款征收、资源有偿使用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济南市矿产资源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积累了宝贵经验。  相似文献   

20.
近日,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须全部上缴财政。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概念界定为:凡依法履行国有资源管理职能、代行国有资源管理权的单位、开发利用国有资源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出让、出租国有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经营权、使用权等取得的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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