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土地征收内涵的重新界定: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颁布之前.在涉及土地征收时,不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也不论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立法上和学界的论述上一概以土地征用来称之,对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并不作区分:修正案颁布之后,我国宪法正式对土地的征收、征用做出了区分。该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相似文献
2.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征收专题调研组 《浙江国土资源》2007,(7):17-19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十分关注,2002年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2]27号),率先在全国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城镇规划 相似文献
3.
一、“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的含义我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从形式上看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从单一的“征用”阶段到“征收”与“征用”并用阶段。在以往的法律法规中,一般均将“征地”统称为“征用”。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一、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问题(一)现行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的界定。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6.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大幅增加,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引发的各种问题、矛盾不断升级。现阶段黑龙江省的土地征收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虽然针对实情有所完善,但仍难以满足当前市场经济的需求。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在征收原则、征收目的、征收程序、征收补偿等方面欠缺可操作性,而且对于土地征收的侵权责任,现行法律更是很少有所规定。因此,很有必要对土地征收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的反思。 相似文献
7.
我国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是国家特有的权力,是国家因公共事业的需要,或为实施国家经济政策,或为国家国防安全,基于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对土地各种权利进行征收的一种行为。我国的土地公有制存在着两种形式,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这样当国家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就需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征为国家所有。土地征收的核心是土地取得的强制性,并不以土地所有者即劳动群众集体的同意为前提。 相似文献
8.
9.
一、西宁市城区土地征收工作现状(一)基本情况2000年以来,随着扩市提位战略的实施,全市共征收城区土地72908亩,涉及四区17个镇(办事处)、66个村、22337户、108690人。征收土地主要用于经济开发区、海湖新区、大学园区、西格铁路增建第二双线、兰新铁路、八大枢纽工程、火车站片区综合改造、北山一、二期综合治理、丹拉国道西宁过境公路、京藏高速公路、北货运应急中心等 相似文献
10.
甘南县从1999年开征划拨土地收益租金,至今累计征收900余万元,充分体现了国有土地的资产属性,促进了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效地增加了财政收入,受到了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但在征收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做简单分析,并提出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这也是大量的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实践表明,征地制度在为城市建设积累大量资金的同时也带来大量问题。征地制度改革是事关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快速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2004年,征地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在《宪法》层面确立了征收征用制度,从宏观层面确立了未来立法的主旨与方向,本文就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租赁制度,搞好闲置土地处置利用,加大地租征收和土地闲置费收缴力度,近日,日照市国土资源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地租征收和土地闲置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未开展地租征收和土地闲置费收缴工作的区县,应尽快开展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日照市国有土地租赁实施办法》、《日照市闲置土地处理和利用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施行。二是地租征收工作坚持“先易后难, 相似文献
16.
土地征收是一种基本的土地法律制度,我国土地征收的目的是“公共利益”。但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公共利益的概念、范围无明确的规定或界定,在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其内涵,从而导致随意征收、非法征收,严重侵害被征对象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公共利益”的范围明确是征收制度完善的关键。结合我国实际,我们认为我国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可以采取概括加正面列举的方式。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几个问题:征收行为与目的有因果关系、宪法保障与相关法律的征收程序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存在一系列缺陷和不足,这是引发我国土地征收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农用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 相似文献
18.
2004年3月14日公布实施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改直接导致了相应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亟须修改,并将对完善我国的征地制度, 相似文献
19.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其中第十条第三款从原来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可见,国家征地的前提条件只有“公共利益”一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有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就是这看似简单的所有权的转移,实践中却存在着大量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