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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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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顺德集体土地管理显亮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广东顺德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成功,为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修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提供了实践经验,将对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产生根本性影响。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在2003年11月中旬召开的试点总结研讨会上,高度评价了这一试点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嘉善县是全国首个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2011年被列为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成为浙江省唯一一个县级试点单位。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修改工作从2011年开始至今已完成了中期评估和规划修改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修改后的规划方案已提交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在两年多的工作时间里,笔者全程参与了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  相似文献   

3.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样,就以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形式确认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合法转让。由于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在经济发展中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市场分配,  相似文献   

4.
<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为顺应不同工业化、城市化历史进程,曾于1988年、1998年和2004年进行过三次修改:第一次修改允许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第二次修改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三次修改划分了土地征收和征用的区别.  相似文献   

5.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的具体内容 2006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第483号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出台是地方税改革的最新进展,有利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拓宽税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相似文献   

6.
正1.《土地管理法》经历了哪几次修改?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土地资源管理、全面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工作正式进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此后,《土地管理法》经历了四次修改。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根据宪法修正  相似文献   

7.
2004年3月14日公布实施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改直接导致了相应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亟须修改,并将对完善我国的征地制度,  相似文献   

8.
<正>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幕。广受关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为提高立法质量,我国的法律草案一般实施三审表决制,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有望迎来正式出台的历史时刻,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交卷时刻。土生百物,地载万代。中国人有着最深厚的土地情结。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从十一届全国人大以来,土地管理法修改规划已久,社会各界期待已久。特别  相似文献   

9.
2004年8月23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根据国土资源部李元副部长所作《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为使《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征用制度与《宪法》规定相一致,提请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只对土地征用制度作出了相应修改,不涉及《土地管理法》其他内容的修改,对《土地管理法》其他内容的修改,国土资源部正在抓紧工作,待中央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出台后,国务院将提出全面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提诘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4年10月,国务院已经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全面修改《土地管理法》工作已经展开.为了使即将出台的新《土地管理法》更科学、更具操作性,在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结合这几年的土地管理实践,笔者拟就土地管理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为完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打好基础,并做好试点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的衔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规定的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相似文献   

11.
正问:我县一些土地闲置,有的闲置超过5年了,但我们一直体谅他们的难处,没有及时发出过督促动工之类的通知。现在,我们想依法收回,在法律上是否有障碍?是否必须有告知程序?答:《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于2012年又进行了修改,并以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发布。由于本案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是核心资产,决定收回必须十分慎重,其思路是先调查核实,再决定处置方式。先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确定是否构  相似文献   

12.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其中第十条第三款从原来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可见,国家征地的前提条件只有“公共利益”一  相似文献   

13.
[案例]李律师:三年前,我经过镇政府批准,用5分土地与本村农民李某的宅基地互换,并且交纳了有关的费用,拿到了土地使用证明。可是到第二年春季时,李某又提出要我再给他200元钱。我不同意,李某就不让我使用宅基地,请问,我该怎么办?求助者:问法[点评]你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为土地是公有的,所以,  相似文献   

14.
土地年租制是在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多样化的要求下,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而产生的,缘起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土地年租制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年支付租金的行为。几年来,年租制的推行不仅促进了划拨土地向市场转轨,而且还推动了城镇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相似文献   

15.
土地年租制是在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多样化的要求下,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而产生的,起缘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土地年租制与土地批租制(出让制)是相对而言的。二者本质上都是土地的租赁制。国有土地租赁是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之一。土地年租制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在1980年代初开始酝酿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至今大体经历了1987—1989年的试点、1990—1993年的深化和1994年逐渐完善的三个阶段。以1982年深圳市首次对城市土地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改革为标志,我国学开始致力于城市土地利用理论研究的探索。1990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使城市土地利用研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之后,随着城市土地利用制度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我国学对城市土地利用研究的理论体系也日趋成熟。  相似文献   

17.
论述了建立土地年租制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国家法律的要求,也是适应客观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并以土地使用租赁制的法律为依据,对建立年租制的方式、原则、现实意义和作用进行了系统的探讨,为推进并做好年租制工作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18.
近日,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承担编制的《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顺利通过了部、省共同组织的专家组的审查论证。该《标准》填补了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无行业标准的空白,修改完善后将在省内下发试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37号)要求,山东省作为22个标准编制非试点省份之一,于2007年10月开始了《标准》编制研究工作。  相似文献   

19.
2015年3月义乌市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2016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又部署义乌市统筹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两项改革。试点开展以来,义乌市紧紧围绕中央部署,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让人民满意”为改革原动力,坚持党委负总责、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市域一盘棋推进,妥善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系统破解了“人、地、钱”问题,保障了农民基本权利,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益,广大农民获得感明显增强.  相似文献   

20.
日前,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审结了建局以来第一起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千秋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某因倒卖土地牟利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追缴违法所得42.77万元,并处罚金6万元.这起案件,既处理事又处理了人,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土地市场秩序,对欲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违法使用土地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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