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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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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资源通讯》2007,(16):17-17,38
国土资发〔2007〕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通讯》2010,(12):25-25
<正>国土资厅发〔2010〕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为确保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数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规范使用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矿产资源规划与地质找矿工作部署,现就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房屋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机关有关司局: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源通讯》2007,(21):13-13,25
根据《关于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3号)的要求,为确保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现就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通讯》2010,(13):3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相似文献   

6.
《国土资源通讯》2009,(10):15-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 为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部组织编制完成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通讯》2010,(2):27-30
<正>国土资厅发〔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是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矿情三项调查的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通讯》2009,(12):15-26,27-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机关有关司局: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号)和《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2号)的要求,结合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示范工作情况,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办公室组织修订完善了《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总体实施方案》,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体实施方案》。经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领导小组审定,现予印发实施,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国土资源通讯》2014,(12):17-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办公室,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自《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号)印发以来,按照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办公室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各承担单位不懈努力、攻坚克难,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全面完成全国煤炭等25种重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的各项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通讯》2008,(9):32-32
2008年是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关键一年,为确保总体工作进度按计划切实推进和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6号)和《关于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93号)有关精神,现将做好2008年潜力评价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通讯》2011,(9):39-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2006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以来,矿业权分类管理全面实施,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率先推行,  相似文献   

12.
<正>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审批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提高勘查工作质量,降低勘查投资风险,加强矿产资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工业地勘部门(公司):各项目主管单位在对2005年实际执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交了2006年续作申请材料。我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续作的项目进行了技术论证和经费概算审查。现将续作论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联系方式:电话:(010)66558385、66558167传真:(010)66558381E-mail:gpwang@mail.mlr.gov.cnyehy@mail.mlr.gov.cn附件:2006年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续作项目论证结果公示表…  相似文献   

14.
<正>国土资发〔2010〕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近几年来,在全行业的积极支持配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6,(5):18-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将听取和审议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报告。国务院确定我部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报告的牵头部门。为做好这项工作,部党组研究决定,由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和报告起草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总结本省(区、市)矿产资…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源通讯》2010,(18):33-35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国土资源部发布了该文件。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重要矿产资源"的范围,强调一些重要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文件要求中央和地方的管理分工,规定压覆石油、天然气等矿产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规模大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查明达到大型矿区且压覆占1/3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并规定了报国土资源部审批时,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手续;为强化审批管理,文件规定了国土资源部受理申请的工作期限和矿业权人办理变更手续的期限,深刻体现了严管与服务并重的管理理念。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通讯》2010,(2):1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探矿权管理,规范探矿权市场秩序,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国土资源通讯》2012,(6):31-33
国土资发〔201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信息宣传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19号)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推动国土资源系统的援藏工作,使援藏工作成为常态,把援藏工作做得更好,部研究制定了《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援藏工作意见》和《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援藏工作表彰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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