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3月1日,河南省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今年河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会同监察厅等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执法检查,对严重破坏、浪费和闲置土地的违法违规案件,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省政府要求,要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以及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乡(镇)村规划,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农用地和耕地面积不减少,坚决刹住乱占用农用地之风。河南省明确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是本区执行土地管理规定的第一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造成耕地保护目标没有完成,违规违法用地批地等后果,或者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王永红 《国土资源》2007,(10):56-57
"以租代征",即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通过租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这个问题,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呈蔓延之势。对2005年1月1日以来的"以租代征"问题进行集中查处,是这次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工作重点之一。我们应该怎样认识"以租代征"行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在建设用地开发的过程中出现了以租代征的现象。所谓以租代征是指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调控,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以租代征是违法的用地行为,有关人员均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除直接为种植业、畜牧业服务的基础建设用地以外,其他建设用地,都是非农业建设用地。利用农产品和畜产品开办的加工工业也属于非农业建设用地。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田间道路和种植大棚、养殖棚圈等属于农业建设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况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在国家严把土地闸门的高压态势下,出现了一种“以租代征”的用地形式。实际上“以租代征”是违法用地的一个“新变种”,是为规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法定审批程序,以租用集体土地的名义擅自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的违法行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租代征”又有抬头之势。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严加防范。  相似文献   

6.
《国土资源》2006,(1):48
2005年,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全年农用地转用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对新出现的“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国土资源部及时予以制止;  相似文献   

7.
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圈地、违法批占土地特别是耕地,要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对违法违规侵占基本农田和“以租代征”等形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这是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日前调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表示的。  相似文献   

8.
自7月1日起,佳木斯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全面实行依“法”运作。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已经依法批准为集体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土地,都可以依照《佳木斯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规定》(佳政办发[2006]29号)进行使用权流转。  相似文献   

9.
问题的提出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显然,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土地的规划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建立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管地方式、用地方式的一个大变革;是深入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使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得以全面提高的根本举措。一、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用途管制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其核心是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用途转变实行严格控制。我国从1999年开始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以代替原来实行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主要内容是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严格限制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特别是要保护耕地。  相似文献   

11.
一、坚持把“统一规划”作为土地经营的前提 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龙头作用和对土地市场化运营的约束作用,使土地市场化运营在规划的范围内进行。该局在制定规划时严格遵循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地区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等5项原则,制订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开发规划。  相似文献   

12.
1997年至1999年,我省利用二年多时间编制完成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为严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切实把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到实处,我省坚持从严从紧管理规划,特别是国家实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后,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明确了预审的原则、内容,建设用地审批实行厅内会审制度,凡是办理建设用地的项目,首先要查看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凡是不符合规划的用地一律不办理用地手续,切实发挥了规划的龙头作用,使用地单位都能按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相似文献   

13.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租代征"问题,有其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和复杂原因,在如何处罚上也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过程,这就给在实践中对"以租代征"如何处罚带来了分歧。自从2003年初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以来,通过园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情况检查,各地违法用地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在这  相似文献   

14.
正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等不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要求补划。其他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10!15亩取消设施农用地审核,改为备案制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禁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经营  相似文献   

15.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针对2007年开展的进一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住宅用地的管理,坚决刹住“以租代征”等乱占滥用农用地之风,防止“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现象“回潮”。二是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巡查力度,落实责任人,划区分片,明确巡查责任,对土地管理和利用实行全方位监控,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和依法及时处理。三是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清查出的违法用地项目,依法查处后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相似文献   

1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一个地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城镇建设的两个十分重要的规划文件,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土地管理局有关文件中,都一再强调了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模。在当前“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指导下“两规”必须相互协调和衔接。  相似文献   

17.
多年来,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置,各地普遍采用两种主要方式:一是依法拆除。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二是补办手续。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相似文献   

18.
农村建设规划,是在建设(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下编制,并以其为主执行的村镇建设规划之一。目前许多地方,农村建设规划起步较晚,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滞后,这就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管理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正视这样的现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建设规划。  相似文献   

19.
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是为完善开发区土地管理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为开发区扩区升级等奠定工作基础;为开发区动态监控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等规划计划的编制提供了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提出“一江居中,两岸繁荣”的战略部署后,松北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经济水平明显提高,已发展成为现代化新区。已不适应作为农业用地,土地利用也从原有的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因此,建设用地是对土地资源最有效的利用。  相似文献   

20.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考核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制定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