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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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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业权市场开始启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宋伯庆 《中国地质》1999,(10):33-36,29
为配合新矿法的实施,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三个配套行政法规,对矿法的基本法律  相似文献   

2.
规范矿业权评估中介促进矿业权市场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蓓 《中国地质》1999,(6):16-17
随着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统称矿业权)流转(出让、转让)制度的建立,矿业权评估作为其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矿业权交易市场上日渐活跃起来。据了解,已获得国土资源部认定的矿业权评估临时资格的评估机构现有14家,去年通过国土资源部确认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项目约20项。  相似文献   

3.
矿业权管理制度与矿业权市场对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对矿业权及其价值进行了界定,分析了中国矿业权市场发展现状,矿业权及矿业权市场的特性,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矿业权市场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通过在引导和培育矿业权市场,近年来山东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受理,审批11项探矿权转让项目,探矿权的依法转让不仅为地勘单位盘活了矿业权资产,营造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市场环境,而且激活了“谁投资,谁受益”的经营机制,为地勘业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实现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下简称矿法)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国务院规定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价款都必须进行评估,矿业权价值评估势在必行,现对矿业  相似文献   

6.
{中国地质}1998年9期,发表了笔者的《略论矿业权价值评估),现就几个问题进一步开展论述。 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矿业权价值评估1.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是投资者应得回报。国务院规定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除交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交纳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可以看出国家只收取国家出资勘查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非  相似文献   

7.
宁奎斌  胡文寿 《陕西地质》2000,18(2):72-76,100
通过对国务院矿产资源管理三个办法中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含义,收取目的以及对矿政管理实际操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的讨论,提出了矿业权人和地勘单位在矿产勘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了矿业权可以依法、有条件地转让,这是对我国矿业权管理的重大改革。认为纳入市场经济轨道后的矿业权流转强化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标志着矿业权市场雏形的形成;作国一种具有实物形态的财产,矿产资源财产制度的建立完全适用物权理论和立法原则。介绍了矿业权转过程中“两级”市场及其形成背景,矿业权的出让和转让评估的内容以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矿业权价款的管理。  相似文献   

9.
本文阐述了矿业权及矿业权市场的基本概念,以及建立我国矿业权市场的重大意义,分析了我国及江西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江西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与管理的10条建议。  相似文献   

10.
宋波  廖明伟  王金博 《山东地质》2010,(9):66-67,70
矿业是关系国力和民生的基础行业。矿业权又分采矿权和探矿权,2009年9月份开始的全国矿业权核查正是针对这两项内容开展的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德州市矿产资源丰富,该次矿业权实地核查,对摸清德州市矿产资源分布及利用现状,以及提高对矿业权的管理水平都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万朝元 《贵州地质》2002,19(2):137-140
本文对矿业权、矿业权的取得,矿业权的价值及其市场作了简要介绍。并结合贵州实际,概述了抓住机遇,培育和建设贵州矿业权市场。对贵州经济发展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大力培育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规定,探矿权人可以依法转让探矿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探矿权作为有价值的财产权能被使用者排他性占有,探矿权得到真正意义的保护,将为使用者或占有者带来重大的经济收益.对此,山东省地矿厅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13.
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服务西部开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燕琼 《广西地质》2001,14(1):54-56
文章论述在西部大开发中,要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以更好发挥矿业在西部各省(区)中的支柱地位,才能更好实现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14.
地勘单位矿业权取得及流转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矿业权是地勘单位开展地质勘查找矿工作的基础,也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自矿业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以来,地勘单位前期取得了一些矿业权,有的也实现了转让,但总体上矿业权取得及流转越来越困难。因此研究地勘单位如何获得矿业权以及使矿业权更有效地流转,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根据矿业权的属性及矿业权市场发展现状,指出当前地勘单位在矿业权方面存在着获取优势不复存在、收益分配关系不明确、缺少与其相法律法规及政策、流转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为此提出了实施矿业权鼓励性政策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5.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全国地勘单位面临着在市场经济中重新定位的重大选择,经受着生存与发展的严峻考验。1998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矿产资源法》及三个配套行政法规,那么如何在新形势下正确认识、充分利用和积极营造矿业权市场,搞好矿业权转让工作,推动地质勘探事业继续发展,使地质工作和地勘队伍走出低谷,再现生机,大家都在认真地思考,积极地探索着。1学好法规,掌握生存与发展的主动权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人类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源泉。回顾世界战争历史,可以…  相似文献   

16.
苏迅 《中国地质》1998,(10):19-20
《矿产资源法》修正案明确肯定了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财产权属性,并且允许其依法流转,可以说修正后的《矿产资源法》基本确立了我国矿业权制度的框架,其意义是深远的。但是仅有立法,在我国现实国情下,还不足以保障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大家知  相似文献   

17.
关于矿业权流转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超  于学滋 《中国地质》1999,(9):23-25,4
自新的《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下发的“三个配套法规”颁布后,矿权流转市场有了行为规范和理论依据,依法对矿业权进行转让成为可能。但在具体矿权流转过程中,对“三个配套法规”的理解和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为了深化理解,统一认识,以利  相似文献   

18.
19.
张景钦 《江西地质》2001,15(2):144-146
本文简要论述了地质资料开放与流通的意义,对目前地质资料利用的现状及其相关的现行法规进行了研究,从而得出地质资料由封锁走向开放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依法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只有作好矿业权的管理,才能迎来地质资料开放的新时期。  相似文献   

20.
两年来,我国矿业权市场从无到有,探权矿、采矿权评估及其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截止到1999年底,经国土资源部审批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的机构有20家,西南地区仅有四川山河资产评估事务所一家.截止到1999年6月,全国有13个探矿权、67个采矿权经过评估,已实现成功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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