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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某村村民王某有一处20世纪60年代留下的老宅基地,地上有建筑物,但是没有政府的批准文件及相关的权属证明材料。1988年,政府进行土地登记,经村委确认同意,该宅基登记到了王某名下。1997年,全国土地普查,农村宅基地换发新证,当时房屋所有人王某已去世。王某有三个儿子,老大为“农转非”户口,老二另批有一处宅基地,只有老三在该宅基上居住。在进行土地登记时,老三说王某把房子留给他了,经村委同意,并且老三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国土资源部门就把该处宅基地登记在老三名下。  相似文献   

2.
灵宝市阳店镇东南方境内荒山连绵。2002年2、3月份大王镇韩家村四组将一处名叫核桃岔的地方的少量耕地及荒地承包给本组村民张胜章(承包费5万元,承包期100年),张胜章植树70余万棵。阳店镇林场及阳店岘山村委认为大王镇韩家村四组侵占其土地进行发包,由此而发生土地权属争议。 阳店镇岘山村提出:该争议区1069亩土地,在岘山村界范围内,应属于该村管辖,并提供翟茂军等4人的证言及其村民在周边各自然村1953年土地证18份、土地详查图、区域地形图等证明材料。阳店镇林场提出争议区内有500余亩地在林场管辖区内,并提供黄文虎等人的证言材料及土…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简介2009年5月1日,王某与其所在的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书》,村委会将本村太行山脚下的8.94亩荒坡承包给王某,承包期限为50年(2009年5月1日起至2059年4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王某向村委会一次交清了十年的承包费,开始承包经营该宗土地。2017年11月,村委会又与市森林消防突击队签订了《租用土地协议》,将王某承包的同一宗土地租赁给了森林  相似文献   

4.
案情2012年10月,张某购买了甲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并于2015年6月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16年1月,甲公司开发的该小区商品房全部销售完毕后,市国土资源局注销了该公司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在登记材料中注明“原证收回注销”。2017年12月,张某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申请查询甲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资料中的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相似文献   

5.
【案例】
  重庆市村民刘某在本村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有房屋4间)。2008年,刘某的儿子将上述宅基地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1987年11月出生的王某。王某于2011年7月向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并提交了盖有村委会、镇政府公章的农村土地房屋权属来源证明以及1979年自建房屋权属证明。同年12月,登记机构向其颁发了《房地产权证》。2012年6月,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儿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年11月,人民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2013年6月,刘某又以王某伪造证据,登记机构未尽审查职责且未履行公示程序为由,将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上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给王某颁发的《房地产权证》。  相似文献   

6.
<正>近日,应安阳市文峰区国土资源局申请,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土地收益租金,且多次协调解决无果的安阳市饮食服务公司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安阳市饮食服务公司在文峰区辖区有十几处饮食经营场所,有该单位职工经营的,也有对外出租经营的。  相似文献   

7.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03年经某市人民政府批准获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后因经济纠纷该宗土地被市人民法院查封。后该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丁某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丁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王某不服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给丁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院审理认为,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为丁某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是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其民事判决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 2004年8月,上海市A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与甲土地整理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该区一宗地块出让给甲公司,甲公司应于2004年12月31日之前动工建设.签约后,甲公司缴纳了土地出让金.2005年2月1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地块的开发建设权益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支付了土地转让费用.2005年4月,区计委批复同意乙公司建设商业用房,并要求其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2007年2月,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向乙公司出具业务受理单,受理了乙公司调整建设用地有关事项的申请,但因动迁以及规划调整,该地块始终未开工建设.2010年6月,经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申请,区政府批复同意该局以协议收购方式收回涉案地块.  相似文献   

9.
《国土资源》2004,(3):45-45
王某与贺某同为某镇老虎沟村民。2002年6月份,该村在进行税费改革与土地调整工作时,村民组经王某同意,决定将原由王某耕种经营的5亩耕地转包给贺某耕种经营,并为贺某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相关的农业税费卡等手续。2003年2月,贺某在该土地上进行耕作时,王某却强行  相似文献   

10.
2000年盛夏,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和邢台市纪委协同作战,查办了代号为“602”的邢台市土地批租领域特大贪污、贿赂、渎职窝案、串案。这是河北省土地领域自建国以来发生的第一大案。此案件涉及违法违纪人员达50余人,涉案总金额达3,000多万元,其中有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人被判死刑。这其中包括副厅级干部一人,县处级干部9人。在这起震惊全国的土地案件中,原邢台市土地管理局5名局领导、6名中层干部被立案侦查,并牵涉3名县(区)土地管理局一把手,共有15名国土领域干部身陷囹囵,市土地管理局领导班子几乎全部烂掉,土地管理队伍的肌体遭受重创。2000年11月6日,邢台市委从各有关部门选调优秀干部,重新组建了由原来农业开发办主任杨爱莲为局长的市土地管理局新的领导班子。在近两年时间里,邢台市土地管理工作消除沉疴,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揭开了崭新的历史篇章。  相似文献   

11.
<正>案例2009年,S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涉案土地上建商住楼。S市国土资源局Y分局于2010年5月2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其补缴土地出让金。经多次催交,该实业公司仍拒绝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S市人民检察院向S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述 举报人王某与被举报人李某均系某村村民,多年积怨、矛盾较深.2003年12月下旬,王某写信举报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其围墙外的自留地上搭建小屋一间(占地10m2)用于出租.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后,确认举报情况属实.考虑到非法占地面积较小,又不涉及相邻方的通风采光等民事权益,为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该村民委员会做好李某的说服教育工作,让其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2004年2月下旬,王某因未接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答复,并在李某违法建筑仍未拆除的情况下,便以<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第17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信访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  相似文献   

13.
一、案情 2005年6月,某县甲、乙两村因河道采沙纠纷,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要求处理河道旁边的一块名为"老鼠州"的土地权属争议.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受理后,向双方发送举证责任通知书,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间,双方分别提交了族谱图、村干部会议记录、一份双方均未签字的调解协议书及部分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但均未提供其拥有该地所有权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之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双方及有关人员踏看现场:该地坐落在军山乡大来村临永乐江河道南面边缘处,该段河道无堤防.争议范围内的土地长满了荒草,并有挖沙的痕迹,没有其它附着物.土地面积约70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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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9年5月1日,王某与其所在的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书》,村委会将本村太行山脚下的8.94亩荒坡承包给王某,承包期限为50年(2009年5月1日起至2059年4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王某向村委会一次交清了十年的承包费,开始承包经营该宗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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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A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饲料添加剂为主的化工企业,位于N市科园大道,于1993年在N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在2000年取得某宗地土地使用权证书。2002年8月,A公司因未参加工商年检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此后A公司一直未办理注销手续。2013年5月,A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到N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某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称其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件丢失。因A公司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没有进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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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8年12月,某包装厂通过竞拍方式取得某市经济开发区一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2019年8月,包装厂被某纸品公司兼并,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也更名到纸品公司名下.2019年12月,纸品公司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申请,请求将案涉土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市自然资源局向市政府报告请示,市政府在征询发改、工信、环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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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1997年8月23日购买X市城关镇周楼村第二村民小组土地,并向该组缴纳地款7万元。2000年7月18日该省人民政府在《关于X市200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批准涉案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2002年1月31号,李某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项目名称为商住楼。同年11月14日,李某与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第四条规定该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建设住宅楼。同时,李某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管理费21492元、开垦费774元、证本费55元等费用。2002年,李某向X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颁发土地使用证申请,但X市国土资源局一直未办理。X市建设管理局于2007年4月29日对该地块用地规划予以回复,该地块被拟定为二类居住地。2007年5月17日,X市国土资源局在报上发布公告,对该块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地。同年6月5日,该局发布变更公告,将已出让给李某的土地再次以挂牌招标方式进行出让。同年7月3日,X市国土资源局向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出中止出让活动通知书,该地块的挂牌出让行为终止。李某于2010年4月27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挂牌出让行为和X市国土资源局、X市政府颁发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18.
案例简介: 1997年4月5日,同大有限责任公司与A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并取得了.双方在合同上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600万元,合同签订当天付定金100万元,履行合同的定金抵作出让金.同大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10日未全部支付的,土地管理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  相似文献   

19.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凤泉分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保障功能日益增强,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特别是1998年以来,局长赵希彦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强素质、树形象,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1997年、1998年分别被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土地管理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授予河南省非农业建设用地冻结清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被省土地管理局、省人事厅评为全省土地系统先进集体,2001年被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集体,2003年被市…  相似文献   

20.
林老太系邕市居民.在邕市望州路有一幢建于五十年代的二层楼房.其于1987年向邕市房产局申办了该房的房产证.林老太为所有权人.但没有办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林老太有方甲、方乙、方丙3个子女。方乙于1960年出嫁后即迁入丈夫家,方丙于1968年分配到外地工作至今.方甲有妻刘氏和一个女儿方慧,方甲一家一直与林老太居住在邕市望州路。林老太1993年去世后.方甲家仍居住在望州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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