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物权法》确立了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因此海域使用权具有一般物权的效力。同时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其效力又有特殊之处。从物权角度来说.海域使用权的效力基础是海域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而其效力内容包括海域使用权的优先效力、排他效力和妨害排除效力。通过对海域使用权效力的理解和分析,海域使用法律制度可以从突出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建立海域区分使用制度和加强海域使用权宏观保护等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4.
5.
6.
2006年10月13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这两个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的重要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海域使用权的设定、变更和登记等重要制度。但由于各种原因,海域使用权收回制度仍未在这两个规范性文件中得到具体的规定。海域使用权收回制度建设,将是今后落实《海域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拟对建立我国海域使用权收回制度中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希望对这项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8.
海域使用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应适用物权变动的一般原理。海域使用权的变动包括海域使用权的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等等,情况较为复杂,本文仅对海域使用权的设立加以分析。 1.海域使用权设立方式考察 所谓海域使用权的设立,是指创设一个原来不存在的海域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和沿海各地实践,海域使用权设立有三种方式: (1)许可发生主义:所谓许可发生主义,是指海域使用权的变动,必须经过主管机关的许可,始生效力。 我国多数地方确立了海域使用行政许可制度。我国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之所以选择… 相似文献
9.
刘升 《海洋与海岸带开发》2010,(10):52-55
我国的海域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2001年10月27日,我国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确立了海域使用权制度,并对海域使用权的范围作出了界定,但是对海域使用权抵押制度没有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海域使用权为用益物权,为完善海域使用权物权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从制度上落实海域使用权物权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1.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是由海域使用权的性质决定的海域使用权具有物权的性质。我国“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承认国有土地和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规定了组织和个人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采矿权、或取水权等。法学专家将对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归为用益物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域使用的种类和规模不断扩大,对海域空间资源使用权的取得越来越迫切。如港池、养殖、围海、油气开发、海上娱乐场等海域使用权,是从海域国家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排他性权利。海… 相似文献
12.
13.
14.
随着国家全面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海域招拍挂将成为海域使用权出让的重要形式,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是其基础性工作。文章设计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一级市场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案例,利用不同评估方法对海域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最后基于评估过程和结果对各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假设开发法理论成熟,能很好地体现海域使用权价格的内涵,可作为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工作中最优选择的方法;成本法无法体现海域自然属性和其他影响因素对海域使用权价格的影响,且待评估海域往往为裸海,尚未有实际成本发生,因此并不适用于海域一级市场评估;成本法不适用的根源在于其忽略海域增值收益,亟须在原有计算公式的基础上增加海域增值收益。 相似文献
15.
在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中,因对海域使用权与采矿权权利边界认识模糊,不同评估人员对采矿权价款采取不同的计算处理,导致评估结果相差甚大。文章从海域物权的视角分析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法律属性,研究两者权利标的物的不同法律性质,从而明确海域使用权的海域是由三维空间(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地貌、水深地形、地质条件、潮流、波浪、生态环境、景观等不可分割的固有自然条件要素组成的立体空间,本质上为海域空间资源,是海砂等其他海洋自然资源的载体;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之间的相互独立性,决定了海域使用权价格与采矿权价款间的非包含关系;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价格时,采矿权价款宜以成本列入计算。 相似文献
16.
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是国家鼓励探索的一种用海新模式,海域空间的立体化开发利用已成必然趋势,但海域管理领域真正涉及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管理机制的系统性研究几乎没有。研究表明:国家是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立的唯一主体;同一宗海区块空间已设定水体用海使用权可开发利用的海域空间边际外部分为客体范围;无偿划拨和有偿出让是两种常见设立方式;迭代升级行政审批程序应增加海域立体空间规划、创新空间管理体系,同时要考虑线性用海动态性;从登记客体、观测技术、登记制度、登记方法和登记内容5个维度改革创新权属登记模式;可通过研制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开发规划,赋予已设定海域使用权人优先权,支持相邻海域使用权人设立海域役权等方式协调与已设定海域使用权人权益。 相似文献
17.
海域使用权抵押是不动产权利的抵押,是债的一种担保形式。海域使用权抵押使资金融通更为便利,为经营者提供重要的筹资渠道,活跃海域开发利用活动的作用显而易见。目前在实践中,已经出现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案例。而调整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法律规定仅在《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中出现,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研究与立法都存在着严重的滞后现象。为此,笔者对以下五个有关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法律问题做一探讨,与相关人士共同切磋与交流。一、海域抵押权概念、设定1. 海域抵押权的概念在我国,海域抵押是指海域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海域占有… 相似文献
18.
由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快速进步,我国对海域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已从二维平面转向三维立体空间开发,但随之也对我国海域空间范围界定和权属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从海域立体空间分层特性出发,对我国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确权的内涵、基本原则、考虑因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我国海域三维立体开发利用中面临的困境和管理配套制度的设计进行了综合探讨。研究结果表明:海域空间可以分为水面上方、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5个部分,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确权则是在同一海域多层次利用中,对基于特定功能用途所占用的特定海域空间开展使用权确权的过程,在海域使用权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构建和完善海域空间三维产权法律制度体系,以确保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确权的实施。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