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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辑同志:
近年村里一些人到外地做生意,自己承包的土地无法耕种,他们就把土地转包给他人,由耕种土地的人每年给他们一定数量的粮食,不知国家政策是否允许这样做?
问法
问法同志:
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部分土地承包户除了经营承包地以外,还从事经商、务工或养殖业等,逐渐由经营农业为主转变为经营非农业为主. 相似文献
2.
汤阴县白营乡闻石得村的闻某,在与本村村民尧某、王某互换的承包土地上耕种了14年,如今因国家修建石武客运专线土地被征将获补偿费,尧某、王某却要反悔,引起了纷争。但法院一审判决:互换承包地有效,尧某、王某不得干涉对方对互换后的承包地行使经营权。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
前段时间村里的马女士与驻地一名现役军官登记结婚,婚后她继续留在娘家务农,户口并未改变.后来,该村村委调整责任田承包的相关规定,将出嫁妇女的原有承包地一律收回.马女士的承包地也被收回了,这样做合法吗?
问 法
问法同志:
农村每一位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公民,都有从这个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责任田进行劳动生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可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马女士虽然已经出嫁,但并未转成非农业人员,不能取消她在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劳动生产的权利,应当继续保留其原有的责任田. 相似文献
4.
2010年,王月芳的丈夫在县煤矿当临时工时因塌方事故死亡。他们已经与公婆分家另过,但是丈夫死后,王月芳一家的承包地一直由公婆耕种,他们连基本的口粮也不给王月芳,她只好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靠给别人当雇工维持生活,王月芳想要回自己的承包地,但是公婆不给。后来她准备再婚,公婆得知后竭力阻挠,若再婚,或者招婿上门,都必须经过他们同意,还要付给他们4000元的财礼钱。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
现在有些施工单位搞工程建设时,不到指定的地点取土,而是给附近农民一些好处,然后在农民的承包地里取土,致使部分耕地遭到破坏.这种行为该如何处理呢?
问 法
问法同志: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宝贵,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等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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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资源导刊(河南)》2015,(12)
<正>案情某村村民张某的承包地南侧与该村村民王某的内衣厂相邻。2014年3月底,王某的内衣厂北侧一排小平房由于屋顶漏水翻建成了三层楼房,并在内衣厂的围墙外紧邻张某承包地南侧新建了一条排水沟,用于新翻建的三层楼屋顶排水。由于翻建的房屋为三层楼,严重影响了张某责任田农作物的采光。同时,王某新建的排水沟在雨季时水排不出去,直接 相似文献
8.
9.
[案情介绍]双方当事人W市S区C村村民李某与同村村民王某对位于本村内的一处河滩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争议地位于G村村南H河沿岸,面积5亩,原为滩涂地,多年来一直由李某耕种,村委会也对其使用权予以承认。 相似文献
10.
丛梅 《资源导刊(河南)》2009,(9)
[案情介绍] 双方当事人W市S区C村村民李某与同村村民王某对位于本村内的一处河滩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争议地位于G村村南H河沿岸,面积5亩,原为滩涂地,多年来一直由李某耕种,村委会也对其使用权予以承认.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1998年一位城镇户口职工通过村里关系得到一宗宅基地,当时办理了批准手续,并领取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01年该职工将此宗地及房产赠与女儿,签订了赠与协议,2003年女儿办理了土地变更登记。2005年女儿结婚,2010年女儿去世,该职工想取消赠与是否可行?问法问法同志: 相似文献
12.
案例
西柳村村民李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承包地(基本农田)修建房基,并于2007年将该宗地赠予其妻弟张某。张某于2008年年初以8万元人民币卖给该村的王某,王某又于今年8月份以12万元人民币价格卖给了邻村村民江某。江某未经批准于今年9月份动工建住房(该宗地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国土资源所在该村巡查时发现该违法占地行为,当即报请上级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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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正7月初的一天,一位40多岁的妇女来到陕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办,一进门,就问:"这里是国土局信访办吗?""是的,这里是信访办。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吗?"工作人员快速站起来,满脸笑容地回答。"我看见你们大厅的屏幕上写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这写的是不是真的?"工作人员请她坐下,说:"我们现在都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除查找改正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外,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那太好了,我现在就遇到了非常大的困难。"经询问得知,这位妇女姓宋,其丈夫王某前段时间在观音堂刘庄洼工地施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下来,目 相似文献
15.
2007年1月,马女士与驻地一名现役军官登记结婚,婚后继续在家务农,户口也并未改变。2008年该村村委会在调整责任田时规定,凡是出嫁的人一律将原来的承包地收回。马女士的承包地也被收回。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 相似文献
16.
《资源导刊(河南)》2019,(11)
<正>案情2018年3月,村民张某未经批准在其承包地内取土320平方米用于建住宅,原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依法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限张某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恢复耕种条件。张某拒不履行,并于同年10月,又在其承包地上建饭店,总计占地1025平方米。为此,国土局自行撤销了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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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问:某村搞重点工程建设时,施工单位不按指定的地点取土,而是利用小恩小惠给附近农民一点好处,农民就让他们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取土,致使一些耕地遭到破坏。对这种行为应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9.
李文成 《资源导刊(河南)》2009,(4)
案例 2007年1月,马女士与驻地一名现役军官登记结婚,婚后继续在家务 农,户口也并未改变.2008年该村村 委会在调整责任田时规定,凡是出嫁的人一律将原来的承包地收回.马女士的承包地也被收回.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 相似文献
20.
方平 《资源导刊(河南)》2010,(10)
<正>问:我和丈夫于2000年登记结婚。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婚后我们一直租房居住。2004年3月,我生下一名男孩。我公婆心疼孩子,便用他们自己多年的积蓄,于2005年底为我们购置了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并以我丈夫的名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今年6月,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我提出要求分割公婆赠与给我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