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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魏姗 《河南地质》2012,(3):21-21
“以为你们说说就算了,还真拆呀,这下可真是得不偿失了,早知道这样,俺就不建了。”2月28日,在巩义市西村镇堤东村7组非法建筑拆除现场,村民路二胜满脸沮丧地说。  相似文献   

2.
3月17日早上,我刚一走进办公室,桌上的电话就"丁零零"响起,打破了早上特有的宁静。我赶紧拿起听筒,从电话那头传出对方愤怒的声音:"是卫辉市国土局监察大队吗?昨天夜里不知是谁在我承包的麦田里挖地基,都已经夯实了,你们快来管管吧!"  相似文献   

3.
张涛 《河南地质》2011,(10):40-40
9月6日,因非法占地建房,不听劝阻,确山县双河镇夏庙村江西村民组村民江五红被依法行政拘留。2011年1月,确山县双河镇夏庙村江西村民组村民江五红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87.6平方米建经营性住房,确山县土地矿产监察大队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告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  相似文献   

4.
10月29日,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决定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相似文献   

5.
王岩 《广西地质》2008,(3):54-55
为遏制农村一些村民违法占地建房的势头,打击非法占地行为,北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和制止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突击月活动,主要针对2007年以来部分村镇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房的行为,特别是一些群众意见大,影响恶劣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继续从严查处“以租代征”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对顶风违法制而不止的土地违法案件,该市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进行制止。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  相似文献   

6.
2008年6月3日上午,汤阴县政府组织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和任固镇人民政府200余人,并租用1辆大型挖掘机,配合县人民法院对任固镇公有村一村民违法占耕地建房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共272平方米。  相似文献   

7.
7月8日,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在褚河乡政府的全力配合下,出动执法人员60余名、机械设备3台,对褚河乡张王村三组一违法占地建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恢复耕地120平方米。  相似文献   

8.
贺斌 《河南地质》2012,(3):28-28
2011年2月10日,西峡县法院、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位于重阳镇半川村一组的违法占地建筑(加油站)进行强制拆除。  相似文献   

9.
2008年11月21日,新密市法院、国土、公安及白寨镇政府组织300余人的执法队伍对刘某违法新建住宅进行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776平方米。  相似文献   

10.
随着南水北调工程的开工建设,焦作市山阳区的苏蔺、尚庄等行政村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土地也随之紧俏起来,成了辖区城乡结合部一些不法人员争抢的一块肥肉。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山阳分局为保障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的顺进行,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对该区域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相似文献   

11.
王红闯 《河南地质》2013,(12):24-24
2013年以来,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不断加大土地监管力度,通过开展“控制违法建设,整治非法占地”为主体的联合清理活动,有效遏制了非法占地破坏耕地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12.
范燕  李利 《河南地质》2009,(1):39-39
2008年12月初,渑池县仰韶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乡马岭村渑池——义马的快速通道北侧,有村民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非法建造临时房屋。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后,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场对违法建房者下达了《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建房者无视国家土地法律和政策,反而利用双休日昼夜突击施工。  相似文献   

13.
7月1日,辉县市国土规划联合执法大队在公安室的紧密配合下,依法依规对薄壁镇、吴村镇和峪河镇共计3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785平方米。近日,薄壁、吴村和峪河国土资源所在各自辖区内巡查时,均发现了违法占地现象,多次分别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自行拆除。然而,占地人仍我行我素,拒不配合。  相似文献   

14.
11月9日上午,在汝南县梁祝镇庞庄村马余公路旁边,十多辆执法车旁边站着60多名土地执法人员,一台挖掘机正在公路北侧的耕地里对一处刚挖好的建房地基进行填埋,20多分钟后,挖掘机就把挖好的地基全部填平,把被破坏的耕地恢复了原貌……  相似文献   

15.
日前,安阳县瓦店乡大朝村村民孙某主动将自己新建设的位于省道219线东侧的7间违法建筑拆除,拆除面积800平方米。今年以来,瓦店国土资源所坚持政策感化与硬性执法并重的执法理念,始终对违法违规用地保持高压态势。在执法手段上,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县国土局执法机构、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沟通,建立起土地违法案件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对发现的所有土地违法案件,首先由国土所负责查处制止,通过向当事人宣传土地法律政策及违法用地严重后果,引导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出现制止无效情形时,启动联合执法机制,除对违法责任人依法处理外,对其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复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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