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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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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水权的性质及构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水权的客体、性质和权能结构可从其自然属性、经济属性、法律属性三方面进行分析。水权是自然资源产权,水权的客体是水资源而非水产品,即生态用水之外的部分水资源。水权是具有公权色彩的私权,是符合物权属性基本前提下的准物权。我国水资源为国家所有,在水权权系构成中,水资源所有权是第一位的权利。水资源所有权的派生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部分收益权、部分处分权等可与所有权相分离并进行流转,从而形成水权市场和水权交易制度。在我国,水资源使用权即是取水权,根据取水方式的差异,包括汲水权、引水权、蓄水权等;根据水资源使用方式的差异,则包括灌溉权、经营权、饮用权等。本文认为,水域(水面)使用权、排水权、水资源分配权等不属于水权的范畴。  相似文献   

2.
乡村振兴背景下广东省农村宅基地房屋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广东省农村地籍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GIS空间分析方法,对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利用、结构、空间分布等特征进行分析,结果表明:1)研究区内农村宅基地房屋以一层、砖结构和混合结构为主,空间分布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性。同时层高与结构间的空间分布存在一定相关性,低层与砖、混合结构房屋主要分布在粤北及粤西等偏远地区,高层与砼结构房屋多集中在珠三角地区。2)研究区内农村宅基地房屋空置、闲置现象普遍,平均空置率和闲置率分别为6.75%和5.66%,且农村空心化现象显著,50.87%的区县村庄处于中度空心化程度以上。此外,研究区内存在一定的一户多宅与户均宅基地面积超标现象。3)研究区内农村房屋利用特征受到人文、自然、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影响,其中区域经济差异及珠三角发达地区的虹吸效应影响最为显著。广东省农村宅基地房屋利用特征与影响因素存在明显的空间差异性,且存在一定的闲置宅基地资源,因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建设用地优化调整。  相似文献   

3.
《西部资源》2014,(5):27-27
<正>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国土资源局制定四举措,全力抓好地籍管理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盟级验收;二是认真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有序开展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4.
佘伦  吴天全 《西部资源》2019,(3):181-182,186
农村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不动产及不动产权利的抵押权的登记,由于我国城乡各方面的巨大差距,农村不动产登记与城镇不动产登记存在许多方面的差别。而自主迁徙居民聚集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着人、地、户的分离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缺位,导致此类地区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存在大量的复杂问题,因此在对自主迁徙居民聚集区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必须考虑其特殊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与工作方案,确保此类地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多年来,农村房屋所有权人行使权利时,处于一种有限权利状态,即农村房屋不能进入市场交易,也不能进行借贷抵押。这种有限权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有少数地方允许农民用自己的房屋抵押贷款,这标志着农屋政策的破冰,但这仅是个别地方尝试而  相似文献   

6.
宅基地管理是当前土地管理中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方面内蒙古农村牧区宅基地新增住房面积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宅基地流转机制缺失,导致农村牧区建设用地浪费现象严重。本文旨在分析内蒙古宅基地使用现状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在坚持农村牧区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明确农村牧区宅基地的产权主体,保障和丰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和权能,充分发挥集体土地的资源和资产双重作用等方面提出农村牧区宅基地流转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城乡土地流转统一市场的建设。  相似文献   

7.
《西部资源》2014,(6):45-45
<正>通辽市扎鲁特旗国土资源局依法依规扎实做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严格登记审查标准,严把登记成果质量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权颁证,努力做到不发问题证、不留后遗症,切实维护好土地证书的权威性。在农村集体土地"两权发证"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七关",确保登记成果的高质量。一是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政府通告、地籍调查、权利人申请、初审公告、注册登记、政府审批、颁发证书"的程序;二是严把权属关,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这个决定第一次指明了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十分切合当前农村的实际。笔者拟从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变迁开始,通过  相似文献   

9.
河南省活立木交易市场探索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活立木交易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实质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有偿转让或买卖。为了规范活立木交易的行为,应依法建立相应的交易市场,并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文章在调查研究河南省内外活立木交易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全省林业发展现状,讨论了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了科学制定活立木评估体系、规范和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及监督管理体系、构建安全有效的电子交易系统、培训一支离素质的专业队伍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西部资源》2014,(5):27-27
<正>杭锦后旗国土资源局严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收到良好效果。一、严格申请资格审核。在核查资料时,严格审查。对抵押人《抵押登记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抵押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与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的一律不予登记。二、严格土地权属状况审核。仔细查阅土地登记资料,对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扣押或已办理抵押登记、存在违法  相似文献   

11.
为量化农村宅基地整治潜力价值和整治开发成本,促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的开展,探索农村宅基地整治潜力测算方法体系,运用人均标准法、户均标准法、闲置率法、层次分析法(AHP)及土地估价中的年收益法、综合基准地价法、土地出让溢价法构建测算模型,测算农村宅基地整治潜力、潜力价值和整治成本。研究表明:农村宅基地综合整治价值与整治成本基本持平,测算模型程序科学,方法简便易于操作,对河南省濮阳市的案例研究结果客观实际,可从定量的角度为农村宅基地整治、有偿退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测算方法和数据参考。  相似文献   

12.
商丘市构建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两难"问题的突破口。商丘市作为河南省农村空闲宅基地退出机制改革试验区,探索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从阐释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历史背景、改革方向和驱动因素入手,总结提炼出迁村并点、村企合一、原址改造、整村搬迁和中心社区集聚5种退出模式,并分析退出后的资金保障、补偿标准、产权关系和整理复垦等关键问题,为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3.
地勘单位企业化的关键是产业化和市场化,自身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上得到补偿,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勘资源的作用,并使其循环往复地实现资本化和资本扩张。《民法通则》具体规定了承包经营权、采矿权、探矿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也属于"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因此对  相似文献   

14.
<正>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人员向城市集中,从而促使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加快,但同时也引发了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转让等一系列的问题。被誉为"第三次土地革命"的土地使用权流转速度明显加快,规  相似文献   

15.
中国村庄宅基地空心化评价及其影响因素   总被引:14,自引:2,他引:12  
宋伟  陈百明  张英 《地理研究》2013,32(1):20-28
依托全国范围内村庄宅基地空心化的典型调查数据,分析了不同区域、区位和地形条件下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程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显示:①调查村庄宅基地的平均空心化率为10.15%,其中东、中、西部区域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分别为14.82%、9.11%和7.15%,呈现出由东向西依次递减的格局;②空间上,高空心化率省份主要集中分布在华北和东北地区;③城镇远郊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11.33%)高于城镇近郊村庄(7.81%),山地区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12.24%)高于平原区(9.91%)和丘岗区(5.86%);④村庄宅基地空心化率对于农村非农就业比重和耕地相对稀缺程度较为敏感。在当前背景下,如果能充分利用已有闲置和废弃宅基地,可满足我国未来10~20年新增农村人口的用地需求。  相似文献   

16.
经依法批准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是当前国土资源部门中相当一部分人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片面认识。其实,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它涉及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我们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必须根据不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不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7.
一、非法转让矿产资源和非法转让采矿权的概念间的联系“转让”属于民法范畴关于财产权流转的概念,可以转让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矿产资源属于禁止流通物,即矿产资源所有权不得转让。《民法通则》第八十一条规定,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矿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根据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的原则,作为矿产资源所有人的国家可以将对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分离出让给非所有人。《民法通则》第八十一条又规定,国家所…  相似文献   

18.
基于农户调研的中国农村居民点空心化程度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基于中国范围的乡村人居环境调研数据,分析了中国农村宅基地空心现象。结果表明:中国农村宅基地空心化严重,93.5%的调研村庄有空心化现象,平均空心化率达到10.2%。省域农村宅基地空心化差异明显,其中华北、华东、华中地区普遍较高; 多种因素导致农村宅基地空心化,认为是“外出务工”、“户口迁移”、“房屋年久失修”及“一户多宅” 的受访者分别占39.94%,19.51%,25.73%和14.82%。 中国农村空心化宅基地再利用潜力巨大,但再利用难度大,需要从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和乡村空间重构的角度进行空心村整治。  相似文献   

19.
吉林省村域尺度下居民点空间分布特征及优化重组模式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李静  张平宇  郭蒙 《地理科学》2021,41(5):842-850
乡村聚落的空间优化与重构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以吉林省为例,采用核密度估计方法和景观形状指数分析了农村居民点空间分布特征,基于农户调查数据估算了吉林省不同区域的农村宅基地闲置情况,将农村居民点长期存在的“破碎化”和日益突出的“空心化”相结合,提出了在行政村尺度下农村居民点优化重组的“整小填大”新模式。结果表明:① 吉林省农村居民点规模小且零散分布,尤其中部呈破碎化分布,形态不规则,具有较大的整治潜力;② 吉林省农村宅基地平均闲置率为18.32%,西部地区最高(24.48%),分别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约6%和12%;③“整小填大”模式可使农村居民点数量减少44.6%,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 046.66 km2。  相似文献   

20.
殷琳 《西部资源》2010,(5):31-33
一、城乡二元的土地公有制结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但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不同。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农村集体所有。从理论上讲,土地所有权的转移有两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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