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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胶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完成胶北镇驻地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工作,摸清了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状况,评价和测算土地利用潜力。该文介绍胶州市胶北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的组织实施,技术方法,调查结果,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2.
枣庄市山亭区位于枣庄市东北部,泰沂山区西南部,属低山丘陵区,全区大小山头1000多座,地形条件复杂,土地总面积1018.64km^2,山地丘陵占全区总面积的80%以上。山亭区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始于2004年,经过1年多的艰苦调查,查清了全区各类土地利用的现状,绘制了山亭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建成了山亭区土地利用数据库。2007年7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对山亭区的土地利用调查更新工作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山亭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路线正确、方法先进,各项成果符合土地更新调查技术要求。  相似文献   

3.
东明县土地总面积13.70万hm^2,其中农用地9.81万hm^2(耕地7.95万hm^2,园地0.18万hm^2,林地0.63万hm^2,其他农用地1.05万hm^2);建设用地1.86万hm^2(城镇用地0.08万hm。,村庄用地1.26万hm。,工矿用地0.28万hm。,交通用地0.11万hm^2,水利用地0.13万hm^2);未利用土地2.12万hm^2。近年来,东明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努力挖掘土地利用效率,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断提升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相似文献   

4.
黑龙江省耕地资源丰富,据省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省耕地总面积为1187.1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0.05%。按3823万人算,人均耕地面积为0.31公顷(黑龙江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耕地总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均居全国之首。黑龙江省耕地可分为灌溉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以旱地为主,  相似文献   

5.
于翠成 《山东国土资源》2006,22(3):13-13,15
莱西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土地总面积1 568.9km2,辖11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861个行政村。全市人口72.34万,其中非农业人口29万。2004年8月份以来,莱西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上级国土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通过了青岛  相似文献   

6.
一、大庆市耕地利用现状分析(一)耕地数量分析根据大庆市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2121872.6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30334.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9.71%,占农用地面积的40.1%,其中旱地588914.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3.43%,水田40571.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44%,水浇地848.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13%。大庆市耕地面积大,垦殖率高。  相似文献   

7.
漯河市是一个平原农业市,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总面积261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8.87万公顷,人均耕地1.11亩,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人口密度全省最大,每平方公里达967人。过去,由于土地的粗放利用,导致了漯河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加剧,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土地利用粗放是问题也是潜力。  相似文献   

8.
菏泽市总面积161.642 1km2,其中,无容量、合理、低度利用土地面积95.14km2,利用率为58.85%。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快速向城市转移,中心城区人口不断增加,在明晰现状、从土地利用结构、利用强度和未利用土地3个方面进行潜力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完善土地集约利用机制、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提高固定资产投入强度等城镇土地利用挖潜途径与措施,以实现菏泽市土地资源优化利用。  相似文献   

9.
1 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1 土地利用现状据2002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菏泽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219384.63公顷,已利用土地1205239.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32023.76公顷,占总面积的68%;园地23329.99公顷,占2%;林地57751.58公顷,占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68481.57公顷,占14%;水域87554.38公顷,占7%;交通用地36208.2公顷,占3%。全市土地利用率为98.8%,土地垦殖率为69%,复种指数为170%。根据以上数字分析,全市土地利用有以下特点:(1) 土地利用结构为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结构,农业用地占主导地位。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的比…  相似文献   

10.
《浙江国土资源》2013,(10):26-27
海南省近日出台了《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非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满2年未开发的土地,政府将无偿收回。另悉,海南省政府2001年4月2日发布的《海南省闲置建设用地处置规定》同时废止。“在当前全省大力开展土地利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清理的背景下.该《规定》的出台。无疑是闲置土地处置的‘尚方宝剑’。对盘活闲置土地、挖掘土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陈健春说。目前海南省土地闲置现象较严重,据初步调查,全省供而未用的土地13.06万亩,其中闲置10年以上的土地7.07万亩,处置压力较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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