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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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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省级规划环评)工作,部研究制定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整体部署,目前,部已启动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工作.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规范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等有关规定,部制定了《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报部.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士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38号)的有关要求,部组织制定了《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通讯》2010,(2):19-20
<正>国土资发〔2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随着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陆续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各地正着手进行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通讯》2001,(12):48-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研究行政复议、行政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通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土资源通讯》2003,(4):18-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部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补充,是科学指导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对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活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具有重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制定《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通讯》2005,(20):19-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基础,是科学制定规划的前提与依据。为加强、规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确认工作,确保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客观真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地籍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审查与上报工作。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土地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当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这一制度,对保护被征地权利人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土地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土资源通讯》2001,(10):10-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需要,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3.
国土资发〔200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为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对采矿权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土地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违法案件的实际情况,部制定了《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现予…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2005年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国办发〔2005〕32号,以下简称国办32号文件)。7月12日,部召开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座谈会,曾培炎副总理在听取有关省(市)贯彻落实国办32号文件情况的汇报后,发表了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源通讯》2005,(20):19-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基础,是科学制定规划的前提与依据。为加强、规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确认工作,确保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客观真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地籍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审查与上报工作。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确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1999〕356号)等有关规定,为促进地质勘查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了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有效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促进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05,(20):9-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6号令)的规定,为做好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草案)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切实安排好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监察厅,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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