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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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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相似文献   

2.
直面划拨土地使用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虽已实行了10余年,但土地的供应仍是有偿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无偿无限期的行政划拨并存。1998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一规定,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规定为国有土地使用的基本制度,土地使用权划拨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一种补充。这就意味着,在我国的土地供应方式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  相似文献   

3.
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种供给方式,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划拨土地使用权有2种基本形式: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4.
国有土地租金的征收,是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土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开征国有土地租金,符合级差地租理论,体现国有土地的资产属性和权益;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5.
土地收益租金原名土地年租金.是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土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收益租金是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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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甲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现甲企业进行企业改制,已组建乙股份有限公司,经土地权属确认、地价评估,拟定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并经有批准权机关批准,同意以国家入股的方式处置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时该宗地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月,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又在原宗地旁通过出让方式依法取得了一宗工业用地,与国  相似文献   

7.
土地收益租金原名土地年租金。是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外,由上地使用者分年度向国家缴纳的土地收益。土地收益租金是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8.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获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也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本文从土地市场、法律关系主体、土地使用者权益等方面分析了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不同。1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对出让方式的补充。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1.1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中规定: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是作为出让形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1.2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9.
土地收益租金,包括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年租金,从2001年1月1日起,统一规范为土地收益租金.土地收益金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这个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即为土地收益金.  相似文献   

10.
正案例某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公司欲将其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何界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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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租金,包括土地收益金和土地年租金,从2001年1月1日起,统一规范为土地收益租金。土地收益金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这个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即为土地收益金。而土地年租金指国有土地的使用者租赁国有土地所支付的租金。土地收益租金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以下简称土地收入)的组成部分,而土地收入又是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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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到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主要依据的文件为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8]第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两个文件。由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租金,因此,绝大部分的改制企业选择了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进行处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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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的两条新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于8月1日起实行。此次由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新规定正式明确,六类情形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范围。除常规的经营性用地外,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及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均须执行招拍挂制度。对不能准确确定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的具体宗地,可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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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中的限制 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并且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完全性物权,其使用者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行使处分权,故法律规定对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除了必须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间的限制外,并没有过多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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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在我国现行立法框架下,作为不动产的房地产实际上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所结合而成的不动产物权.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严格地说,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是局限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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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江西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不断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严把供地政策、供地程序、批后监管等3个重点环节,确保国有土地资源依法、规范、有效利用。一是严把土地政策关,依法审批。对划拨用地,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范围供地;对新增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供地;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严格按照《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对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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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在我国现行立法框架下,作为不动产的房地产实际上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所结合而成的不动产物权。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严格地说,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是局限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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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指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这就从法律上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给予了确认。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侧重点不同,必须搞清楚各种方式的特点并结合实际情况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才能有利于国家经济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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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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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市场,既包括一级土地市场,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又包括二级土地市场,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国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企业、单位或个人,属于土地一级市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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