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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案件原因 村民闫某、郭某均是豫北某村村民,两家为前后邻居,中间的一处空闲地原是闫某祖传的老宅基地,1952年县人民政府为闫某的老宅基地颁发了土地房屋所有权证.1954年5月闫某搬到了在其房后居住且长年不在家的伯父家居住,1954年底,因年久失修,房屋坍塌,该宅基地空闲至今.  相似文献   

2.
换地风波     
<正>8月20日,伊川县酒后镇老庄村村民吴建国(化名)把写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了酒后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蔡永强手中,对国土所工作人员及时维护群众利益表示感谢。事情还要从6月说起。老庄村村民吴建国发现本村村民谢家辉(化名)私自占用侄子吴小飞(化名)的宅基地建住宅。想到自己势单力薄,为避免发生冲突,便急匆匆来到酒后镇国土  相似文献   

3.
《办法》依据村民自治原则,确定以村为责任主体,建立闲置宅基地管理制度,并以村规民约形式予以明确。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认定闲置宅基地,闲置宅基地有偿调剂具体价格和宅基地管理基金提取标准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制订,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有偿调剂价格不超过90元,平方米。村宅基地管理基金按有偿调剂总价款5%以内的标准提取,专项用于本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相似文献   

4.
案情 2008年10月,村民张某来到安阳市文峰区国土资源局反映该村村委会违规收回自家老宅基地.经查,张某的老宅基地有1955年政府颁发的房屋土地所有权证,地上建有南北相邻两院.  相似文献   

5.
案例 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  相似文献   

6.
某村村民王某有一处20世纪60年代留下的老宅基地,地上有建筑物,但是没有政府的批准文件及相关的权属证明材料。1988年,政府进行土地登记,经村委确认同意,该宅基登记到了王某名下。1997年,全国土地普查,农村宅基地换发新证,当时房屋所有人王某已去世。王某有三个儿子,老大为“农转非”户口,老二另批有一处宅基地,只有老三在该宅基上居住。在进行土地登记时,老三说王某把房子留给他了,经村委同意,并且老三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国土资源部门就把该处宅基地登记在老三名下。  相似文献   

7.
所长"道歉"     
"老杨,我是来向你道歉的,同时就你反映的宅基地问题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在家正忙活的修武县周庄乡杨楼村村民杨某,听到薛所长的话后愣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相似文献   

8.
案例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  相似文献   

9.
11月20日,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专门到平陌镇虎岭村,为该村村民魏树清、杜雪花夫妇反映的宅基地纠纷一事进行调查处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地化解了一起多年的宅基地纠纷案件,矛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原来,10年前因平陌镇虎岭村村镇规划,该村村民魏树清和王国庆两户的宅基地相邻,东户为王国庆,西户为魏树清,南北共用一道边界。村民王国庆10年前建北屋房时,往西移了1.5米占用了村民魏树清的宅地。当时,村民魏树清也同意,北边房屋建成后,他又不同意村民王国庆家屋前院地往西移1.5米,由此产生矛盾,村民王国庆家的西边院墙至今未建成…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以农民"有地就有其居"为居住利益保障核心的。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之本,涉及到我国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社会局势的稳定,我国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审批,从原国家土地管理法到新国家土地管理法,一直采用以宅基地的审批方式,农村村民一经批准一处宅基地,就可以在此宅基地上建造房屋。该审批方式为我国大量农民的居住保障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在以宅基  相似文献   

11.
<正>问:我县黄庄村五组因道路建设和土地开发,土地被政府征收,整个村民小组村民转变为城镇居民。2008年,县政府下文,黄庄村五组村民有权继续享受本组剩余的集体土地和宅基地。2012年,本组村民刘某因外债多,将其房子转让给张某。张某本是某社区居民,2008年将其户口迁入黄庄村五组,现户口也注明是非农业户口。2012年,双方办理了宅基地过户手续。因群众举报,纪检部门来调查。请问,我们是不是应该为原五组村民的宅基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这件事我们是否有错?如  相似文献   

12.
宅基地主要指农村村民居住生活使用的庭院用地,农村村民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获得宅基地,对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的权利。近年来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住房热也随之兴起,大量的土地被占用,由此引发了大量的问题,现就宅基地方面有关问题做一下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正2014年以来,针对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情况普遍、审批程序复杂、农民主动申请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审批权限下放,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模式新模式。该局草拟了《委托行使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职能协议书》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度》两  相似文献   

14.
案例 1981年,村民马某经乡政府批准取得一处宅基地(以下简称"案涉宅基地")并建成住房.2002年6月,区政府为马某颁发了第3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316号证"),证载面积296平方米.2007年,因子女上学,马某一家搬至市区租房居住.2011年8月,市政府为同村村民金某就案涉宅基地颁发了第599号集体土地...  相似文献   

15.
为响应国土资源部2004年11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枣庄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同志对典型乡镇村进行闲置宅基地、空置宅基地、超占宅基地情况和村庄  相似文献   

16.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事实上,由于历史等原因,农村村民宅基地超过当地地区规定的标准还相当普遍。对超占的宅基地如何处置。有人认为,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减  相似文献   

17.
在本刊2010年1 2期"法律天地"栏目中,刊登了<这块有"案底"的宅基地能否登记?>一文,讲到城市居民张某购买了村民李某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后,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将该宗地卖给了该村村民王某.王某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相似文献   

18.
1991年,修武县高村乡周流村村民李某在土地管理部门为其宅基地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004年,因村庄规划,李某住宅需拆迁,村里为李某新规划了一处宅基地,要求李某将原宅基地交回村集体,  相似文献   

19.
<正>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居住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土地之上建造农宅的权利,也是我国物权法体系的一个特有的概念,且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所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形态是农村村民长期享有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农宅都是可以继承并且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所以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土地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农民的一种福利保障。  相似文献   

20.
近日,嵊州市在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加快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扎实基础。一是实行分类指导。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分为三类。二是严格规范运作。申报农村宅基地整治示范村。需村委会书面申请、新农村建设规划、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拆迁协议等6项资料,经当地乡镇政府和国土所审核同意后报国土局立项。以村为实施主体,乡镇负总责按规划实施,国土所参与全程服务与监管。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在宅基地整治示范村所在乡镇、村和村民投入外,允许整治后多余宅基地依法公开出让。出让金返还用于宅基地整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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