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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月9日上午,有中国“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之称的董正青等三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泄露内幕信息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相似文献   

2.
郝辉 《国土资源》2014,(10):61-61
铁岭县蔡牛镇村民付某因擅自在耕地上开挖鱼塘,近日被铁岭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相似文献   

3.
正9月21日,笔者从沁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市农民郭某在没有取得使用林地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利用施工机械挖取大量土石方,造成大量林地被严重破坏,沁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郭某系沁阳市山王庄镇山王庄村农民。2014年,郭某以搞养殖场为名,让其儿子与另一村民出面与沁阳市山王庄镇  相似文献   

4.
近日,因非法占用农用地7.96亩,用于开采砂石,造成基本农田严重毁坏,被告人孙某被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罚金20000元。  相似文献   

5.
规划巨贪     
《青海国土经略》2009,(6):40-41
辽宁省抚顺市规划局原局长江润黎,从一个专家型领导干部,沦为“规划巨贪”,收受80余人给予的财物合计人民币470万余元,其中54家开发商行贿额达到400万元,另有人民币26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10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江润黎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已开始牢狱生活。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随意转让,它的用途也不能随意改变.可汝阳县城关镇北街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任高潮多次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最终讨论通过将该村的5.2亩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并永久使用.2006年9月13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该村民小组组长任高潮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相似文献   

7.
重庆市万州区国土资源局原地质环境科科长陈寿华,利用自己经管本区地质灾害治理规划、评审的职务之便,大肆捞取“油水”,收受好处,经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查处并提起公诉后,2004年11月3日,万州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寿华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3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8.
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非法采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相似文献   

9.
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非法采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相似文献   

10.
土地管理典型案例剖析2003年5月19日,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龚某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2004年2月4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以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相似文献   

11.
正日前,笔者从修武县国土资源局获悉,不久前,该县郇封镇小兰封村村民李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修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李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修武县郇封镇小兰封村集体农业用地13.72亩,用于堆放粉煤灰,从事营利活动。持续不断增加的粉煤灰堆积,严重毁坏了这些土地的种植条件,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  相似文献   

12.
【案例】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孙某伙同陈某在X镇X村沙滩非法采砂,被县河道办发现后,经多次劝阻无效,X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孙某、陈某仍继续非法采挖,非法采砂30252立方米,折合人民币11.5万元(孙某分得7.5万元,陈某分得4万元)。  相似文献   

13.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随意转让,它的用途也不能随意改变。可汝阳县城关镇北街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任高潮多次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最终讨论通过将该村的5.2亩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并永久使用。2006年9月13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该村民小组组长任高潮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2005年5月,时任汝阳县城关镇北街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的任高潮多次主持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会议,讨论决定将位于汝阳县城隆盛路两侧属于该村民组的土地交由开发商开发。2006年1月,任高潮和村民小组的4个群众代表与3个开发商签订了名为开发实为转…  相似文献   

14.
日前,以暴力妨碍土地执法并打伤执法人员的陈某被龙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执行,并赔偿受伤执法人员经济损失1.3万元。  相似文献   

15.
<正>没有审批就把土地开发建设成小产权房,导致耕地无法种植。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男子获刑2年半。杨某伙同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瓦窑村原村支书邢如意、原村主任邢全普,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土地开发建设成小产权房,导致203.61亩耕地严重破坏,无法恢复种植。因杨某主动投案,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昌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罚金150万元。据了解,此前,两名村干部已经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和3年半。事件伙同俩"村官"毁耕地开发小产权房  相似文献   

16.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对高某等3人擅自在义桥镇蛟山村基本农田上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1年不等,并各处罚金3万元。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以来,该区累积已对17宗涉嫌破坏耕地案件做出处理,刑事拘留52人,刑事判决28人,涉案地块总面积达740余亩,有力打击了当地一些不法分子以倾倒工程渣土方式造成耕地毁坏的行为,遏制了类似案件频发的趋势,提高了全社会严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  相似文献   

17.
《河南国土资源》2007,(8):37-37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西琅镇坡心村党支部书记罗某、村委会主任黄某、村小组组长李某等5人因私分征地补偿费,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18.
利用用地审批、征地拆迁、土地交易、人事调整等职务之便,浏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浏阳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聂某,先后14次索要或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45890元、港币10000元。浏阳市人民法院对聂某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聂某受贿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2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19.
9月11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对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原副局长(正处级)严亚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严亚军因受贿133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相似文献   

20.
朱某,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副处长,研究生学历。2002年,朱某在任两安市土地管理局(现国土资源局)规划处主任科员期间,负责承办蓝田县汤峪河滩和曳湖镇灞河河滩1536亩开垦耕地项目的立项审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结算等具体工作,该项目施工方西安城投土地整理开发公司总经理杜岳鸿为感谢朱某提供的便利。于2002年7月和8月分别送给朱某25万元和15万元人民币。朱某将杜岳鸿送给的40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朱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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