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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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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安湿地生态消费水平与消费量占补平衡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西安地处生态脆弱的黄土高原地区,西安居民是湿地生态的消费者,具有生态消费权。异地新建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低于占用湿地对当地的生态影响力,只有实现占用地生态平衡,才能保障占用地居民生态消费水平的平衡。占补湿地之间的距离与湿地指标量值对占用地生态水平和居民生态消费水平具有影响。生态消费总量占补平衡可以确保占用地与新建地居民的生态消费总量不下降,但降低了占用地的生态水平与占用地居民的生态消费水平。根据占用湿地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不同标准的占补平衡,即生态占补平衡、生态消费总量占补平衡及生态消费水平占补平衡。在实施生态消费总量占补平衡的湿地所在地,为保护居民的生态消费权益,可以对占用地居民生态消费水平下降部分实施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2.
占用湿地所在地居民的生态福利应该得到尊重。居住地与湿地的距离、人口密度和人口布局等要素组合形成不同的湿地生态占补平衡模式,影响了居民的湿地生态福利水平,也影响了区域的生态结构平衡。与“占疏补密”相比,“占密补疏”模式对提升居民生态福利总量更为不利。与“占优补弱”相比,“占弱补优”模式对区域生态结构平衡更为不利。湿地占补平衡应是面积平衡和质量平衡基础上的生态影响力占补平衡。重建湿地的生态影响力是占用地居民生态福利得到保障的依据。重建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相当于占用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是占用地居民生态福利平衡的基础。如果重建或恢复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无法达到占用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为了保障占用地居民的生态福利,要严格控制占用湿地。  相似文献   

3.
保护红线的基建占用湿地管理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占补平衡、先补后占的湿票制度,解决基建占用湿地问题。湿地红线涉及面积、生态量与结构的占补平衡。结构占补平衡包括流域、位置、功能、效益的一致性。湿票制度由湿地管理部门主导,使罚款发挥最大效益。湿票的净生态价值很大,是所减少的生态量损失的价值,与罚款的生态价值的差值。罚款的较低生态价值凸显了湿票的价值。试点有区别的占少补多战略;建立生态补偿基金,重视补偿湿地的生态培育。生态收益高于制度成本,使湿地管理部门有动力建立湿票制度。将非法占用或非法减少的湿地的基建主体纳入占补平衡制度;用5 a时间,将合法减少的湿地的基建主体纳入占补平衡。强化湿地领域的专家在占、补湿地功能、效益匹配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4.
湿票制度:红线保护下的基建占用湿地管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基建占用减少了湿地面积。为保护湿地红线,借鉴地票思想,建立湿票制度,解决基建占用湿地的合法性和占补平衡问题。规定先补后占、占补平衡,湿票总量不能超过最高限量。一是给基建占用湿地提供合法平台,纳入有序管理;二是湿票资金激励新建湿地,增加湿地供给;三是适度调高湿地生态补偿费,提高湿票价格,控制基建占用湿地总需求。湿票制度杜绝基建非法无序占用湿地,增加供给,抑制需求,实现占补平衡,稳定湿地生态。可在完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试点并推广湿票制度。  相似文献   

5.
中国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展湿地生态补偿研究,对于平衡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查阅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阐述了湿地生态补偿的必要性;其次,从湿地生态补偿主客体、补偿意愿、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补偿资金来源5方面,对近年来国内外湿地生态补偿的主要研究进展进行了系统梳理;最后,提出了中国湿地生态补偿研究的主要方向是跨学科综合性研究、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研究、湿地生态补偿和人类福祉关系研究。  相似文献   

6.
近年西安新建了数量可观的湿地,但对2016年前因湿地减少产生的生态赤字仍需进行弥补。在实施“八水绕长安”3年规划等湿地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西安要实现湿地生态全方位的占补平衡,必须在湿地面积、生态量、生态功能、生态效益、占补时间、占补区域、占补流域、生态影响力、生态消费水平与生态消费总量10个维度实现平衡。结合西安湿地建设的实际情况,从10个维度提出了西安湿地生态全方位平衡模式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生态占补平衡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的功能与效益并不完全相同。实现湿地生态占补平衡,必须考虑占补湿地的替代性与同质性。人工湿地与自然湿地的替代性是解决湿地生态占补平衡的关键问题之一。建立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占补平衡的约束机制,占用自然湿地时,可以新建人工湿地,还可以恢复自然湿地。通过确保自然湿地生态量、生态功能与生态效益的均衡,减少湿地的生态损失。尽可能在同一水文单位或同流域内实现湿地生态占补平衡。资金投入要兼顾现有自然湿地的生态恢复与新建人工湿地。  相似文献   

8.
以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研究区,针对目前存在的湿地生态补偿标准"一刀切"、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补偿标准等问题,以实现生态补偿的空间差异性为目标,建立了基于空间级别范围的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基准价核算模型,重点从补偿核算标准和补偿级别范围两个关键技术出发,进行方法设计和应用研究。通过充分考虑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服务价值,划分了生态补偿级别范围,建立了生态补偿基准价和指导价两套标准,限定了保护区土地占用补偿的准入门槛,提高了保护区管理的规范和公平性,为其它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提供借鉴和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9.
基于区域关联的视角,构建了省域生态补偿框架。运用投入产出方法,在2010年中国区域间投入产出表的基础上,以2010年统计数据为例,对中国省域间产业的土地资源占用量进行了测算。研究结果表明:①农林牧渔业大多属于被占用型产业,农业的发展应得到补偿;②工业属于占用型产业,应付出一定的生态资源补偿费;③建筑业在消费、投资情境下,属于占用型产业;在出口情境下,省域差异较大;④交通运输及仓储业,在消费和投资情境下,大多为占用型产业;而在出口情境下,省域差异较大;⑤批发零售业大多为占用型产业,应该承担生态补偿的责任;⑥其他服务业在消费情景下,大多为占用型产业;而出口和投资情景下,则大多为被占用型产业。最后,从加强产业生态补偿的立法、完善产业生态补偿的税收手段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不同流域占用或新建湿地的系统性生态放大系数并不一定相同,同一流域不同地域的占用或新建湿地的系统性生态放大系数也不一定相同。要使新建湿地的生态量系统性放大系数与占用湿地匹配,需要寻找与占用湿地生态量(功能或效益)系统性放大系数匹配的新建湿地的流域与地域,如果不能成功匹配,需再寻找与确定的新建湿地生态量系统性放大系数匹配的占用湿地流域与地域;如果仍然不能成功匹配,最后寻找与可能的新建湿地生态量系统性放大系数匹配的占用湿地流域与地域。  相似文献   

11.
湿地生态占补平衡分为简单模式、复杂模式与综合模式。简单模式即湿地面积占补平衡;复杂模式包括湿地生态量、功能与效益占补平衡;综合模式包括地域内、流域内、人工湿地与自然湿地的生态占补平衡。不同模式中的湿地生态量、功能与效益等各项湿地指标都必须实现占补平衡。山东省南四湖湿地占补平衡的案例表明,在各项湿地指标都实现占补平衡的条件下,必然会产生生态盈余。  相似文献   

12.
滨海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初探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初步探讨了我国滨海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框架,确定了生态补偿的范围为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的滨海湿地,补偿主体为政府和湿地开发利用者,补偿客体为滨海湿地管理者和保护者;提出了补偿标准测算应注意的问题和可供选择的方法;从资金补偿和项目补偿两个方面探索了补偿方式和途径;并提出了完善滨海湿地监测和管理系统、明晰滨海湿地产权、推进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完善生态产业等生态补偿实施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3.
我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预期效果。通过系统梳理与总结国内外湿地生态补偿研究进展、我国湿地生态补偿政策与实施情况等内容,选取跨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水生态补偿—三江源、移民安置补偿—长江十年禁渔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得出我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补偿对象不确定、补偿标准难测算、补偿资金单一、补偿监管滞后、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完善湿地生态补偿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湿地生态补偿是指由湿地环境受益主体补偿给湿地生态服务的生产者与提供者。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是武汉市目前唯一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是浅湖和沼泽湿地草甸相连续的湿地生态系统。在对沉湖湿地的生态功能和生态补偿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了生态补偿的前期调查,对沉湖湿地补偿原则、范围、对象、标准、资金来源等提出一些想法,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15.
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中国东北地区湿地资源丰富,近年来,湿地退化甚至消失的现象普遍存在,湿地生态补偿作为湿地保护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势在必行。通过列举东北地区已经开展的湿地生态补偿措施,提出了现行湿地生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从湿地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受偿客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方面,分析东北地区开展湿地生态补偿所面临的问题,尝试建立湿地生态补偿理论框架,为促进中国东北地区湿地保护和修复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客观评价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对衡量相关政策的执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涵盖自然条件、补偿行为和补偿效果3个准则层17个评价指标的西北地区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评价体系。以2005—2020年数据为基础,计算各单项指标结果,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评价我国西北地区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结果表明:青海省湿地的自然条件最好,宁夏最差;2015年宁夏补偿投入最多,其余年份新疆投入最多;2010年陕西省补偿效果最好,其余年份青海省最好。2005—2020年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由高到低依次为:陕西>青海>新疆>宁夏>甘肃。评价结果反映了我国西北地区湿地生态价值补偿的质量状况,可为该地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各国推行的湿地保护政策不尽相同,但多数国家是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机制将湿地生态补偿与湿地保护的目标相结合。目前我国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尚显不足,存在立法滞后、边际模糊、程序缺位、监督缺位等问题。在比较法视域下考察加拿大、美国、印度、泰国的湿地生态补偿实践,借鉴其成熟的湿地生态补偿经验。从制定生态补偿法、明确法律关系要素内容、完善程序性规范、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由此完善我国湿地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松花江流域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研究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本研究以松花江流域湿地为例,通过分析松花江流域湿地的生态现状,结合生态补偿的案例,探讨松花江流域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包括:退耕还湿补偿、开发重建补偿、封闭及立法补偿、湿地银行补偿、湿地替代费补偿、湿地被许可人自行补偿等。在补偿的过程中,注意解决补偿的主客体、补偿的融资和支付、退耕居民的安置和补偿的收费等一系列问题。并对湿地恢复后期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为松花江流域湿地保护和恢复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9.
国家公园湿地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公园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湿地生态补偿是生态系统服务研究的前沿和热点,两者对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福祉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在整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揭示了国家公园湿地生态补偿的重要性,介绍了中国国家公园发展概况,系统阐述了国内外国家公园湿地生态补偿工作在管理机构、法律政策、补偿机制等方面的研究进展。与生态系统服务权衡、人类福祉相联系,建立中国湿地保护交易制度,推动国家公园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园区内生态保护补偿职责,探索湿地长制度,成为未来国家公园湿地生态补偿的重点方向。  相似文献   

20.
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目前洪泽湖的湿地保护主要由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但由于政府的财政支持缺口巨大,拓展洪泽湖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是保障洪泽湖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本研究聚焦洪泽湖生态补偿需求,提出协调多方保护主体以构建洪泽湖生态保护联盟,强化流域一体化治理,推动基于生态“洪泽湖”品牌的渔业产业升级,构建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反哺洪泽湖湿地的保护策略,推进洪泽湖湿地碳汇潜力与湿地银行建设,自下而上推动洪泽湖生态补偿多元化。洪泽湖生态补偿模式的多元化发展依赖于顶层制度的建设与本土化策略的双向互动,共同实现洪泽湖湿地的生态价值的商品化与市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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