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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正>2004年,甲村村民张某在乙村购买了一宗宅基地,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以张某非乙村村民为由拒绝了该申请。2008年,张某将户口迁到乙村,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对于如何办理张某的第二次申请,存在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简介:甲市丙字村村民张三,为确认2009年至2015年6月1日丙字村留存安置地被征收的合法性,于2015年1月25日向甲市国土资源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拟建项目土地出让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甲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月26日依法受理该申请,但因拟建项目土地出让行为在张三申请信息公开之时尚未完成,所以张三申请公开的信息尚未产生。因此,甲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2月2日向张三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相似文献   

3.
为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人口向城镇、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和居民点(基层村)集中,近日,莱芜局制定关于加强宅基地跨村安置管理促进农村人口集中居住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农村宅基地跨村安置实行审批申请制度。  相似文献   

4.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相似文献   

5.
<正>北沟-西岚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于受长期风化作用影响,导致上覆松散物失去原始支撑向下方缓慢滑移,暴雨期间极易引发落石,因而该地段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为强发育,崩塌隐患的危害程度为中等。为保障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海市局申请上级补助资金360万元,对北沟-西岚村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近日,该工程全部完工,总计清理危岩方量814.8 m3,稳  相似文献   

6.
1.农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或者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2.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土地所在的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使用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民…  相似文献   

7.
村民宅基地不能私自转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7月,尉氏县政府包案下访中,处理了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两户农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却不依法申请,而是将一处有证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私下转让,并引发了一场纠纷,最终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被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  相似文献   

8.
近日,通许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了该县朱砂镇西环路道旁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的3间庙堂。 2003年3月20日,通许县监察大队在开展土地巡查时发现朱砂镇朱砂村  相似文献   

9.
2000年3月,正当人们以饱满的热情拥抱新千年第一个春天的时候,河南省社旗县城郊乡柳营村群众代表一纸申请打破了初春的寒意,拉开了一宗土地权属纠纷的序幕.  相似文献   

10.
正温县最近依法查处两起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两名当事人因拒不履行温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被该局申请县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并予以拘留。经查,温县赵堡镇南平皋村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村基本农田2.17亩建肉制品加工厂;祥云镇大尚村侯某同样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本村耕地0.91亩建印刷厂。温县  相似文献   

11.
正"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这件事儿啥时候是个头……"在伊川县白沙镇豆村党群服务中心楼前,赵学钦拉着该县国土资源局两位信访调解员不让走,非要留他们在家里吃顿饭以表感谢。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05年10月。家住白沙镇豆村的赵学钦经村委会同意,在村东边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因与同村的赵社斌在土地使用权上产生纠纷,经过国土所、村委会多次调  相似文献   

12.
2007年12月5日,温县赵堡镇南平皋村李某、祥云镇大尚村侯某两人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被该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县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并拘留。前不久,温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县赵堡镇南平皋村李某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该村基本农田2亩多建肉制品加工厂。祥云镇大尚村侯某同样未经批准,  相似文献   

13.
原由 某县靳村A村民组与所在村委会,因村部所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从2002年初先后向辖区法庭,县人民法院,县、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裁决、复议和诉讼.近日,历时2年复杂而曲折的案件得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案例
  张某为河南省某县A村居民,去世后留下一处占地300余平方米老宅。大儿子张甲一直在外务工,老宅由小儿子张乙居住。2001年张乙因成家在该处宅基地上翻建新房,并申请办理了宅基地变更手续。2005年张甲回村居住,向村委会申请分配宅基地。村委会因其父亲留下的原宅基地超出规定标准,要求甲乙二人将原宅基地分户使用,而乙却以宅基地上房屋为自己建设为由拒绝分户。  相似文献   

15.
5月8日,应当事人申请,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对修武县岸上乡古洞窑村王某、郭某等9户非法占地建住宅行为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听证会由县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刘喜庆主持,听证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案件承办人、听证员、旁听人员等20余人参加。2012年11月,修武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岸上乡古洞窑村村民王某等9户未取得任何用地  相似文献   

16.
5月30日清晨6点40分,随着"轰"的一声巨响.湖南省会同县堡子镇上坊村一非法占地修建的钒厂烟囱被成功摧毁. 据了解,会同县堡子镇上坊村村民梁某于2007年12月以修建标准化养猪场为由.采取欺骗的手段向会同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了1346平方米用地备案手续,2008年4月破土动工,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梁某并不是建标准化养猪场,而是修建了钒厂.  相似文献   

17.
一是创新审批机制。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办法,把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乡(街道),并严把宅基地审批关。对新宅基地申请多的村进行合理指导,鼓励有条件的村在符合条件的建房户中以拍卖的方式安排宅基地,所得收益为村集体所有,实现宅基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使农村土地价值得到体现。二是盘活存量资源。逐步清理一户多宅、应退未退的宅基地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退出和闲置的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的原则进行整治,通过基础设施配套和完善后作为新的宅基地推出,或直接用于村公益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18.
某地质队于1965年12月28日经原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征用县城关镇某村7亩土地.1998年6月,该地质队向县政府申请土地登记,县政府于1998年9月给其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其合法土地使用面积为7.495亩. 2006年5月,该村部分村民经实地丈量后认为,地质队用地面积为7.87亩.据此,村部分村民以县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县政府颁发给地质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19.
"新农村建设是大事,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给广大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的良好环境是好事,我们积极支持,但占用耕地建游园坚决不行,这是原则问题"。修武县周庄国土资源所所长薛晨生这番话一出口,来递用地申请的五里堡村  相似文献   

20.
案例 1981年,某企业拟征用A村集体土地建办公楼及生产车间,同年4月,该企业与A村村委签订了9.5亩占地协议,并给予了补偿。1g82年2月,该企业申请的9.5亩土地中,只有5亩土地获市政府批准,其余4-.5亩未获批。但该企业仍然使用这4.5亩土地。近期,该企业拟将这g.5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并转让。就在这时,全国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普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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