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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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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镇住宅土地分割登记工作中的难点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分割登记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对需分割转让的房地产在转让前进行调查、登记,并按需分割转让单位额发“分割转让许可证”,转让后受让方凭“分割转让许可证”办理过户登记的一种管理制度。土地分割登记的实质是一种土地预登记.即开发商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或分期开发的单体建筑物竣工,房地产开发商即可申请换发土地证,同时申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分  相似文献   

2.
<正>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的限制条件之一是,属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开发投资额的认定在国家层面暂无统一规定,在实践中研究开发投资额内涵和认定办法,依法依规办理土地转让。2017-2018年在原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中探索放缓投资额条件,促进企业土地  相似文献   

3.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镇海区创新性推出“工业用地宗地分割登记办理”的行政审批办法,在原有工业宗地登记的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单位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登记,但不涉及土地分割后的使用权转让。如一个用地规模大于6000平方米的工业项目地块可以分割成多块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小地块,并分别办理土地证。  相似文献   

4.
在日常土地登记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企业通过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变更企业股权结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然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这种股权转让引起的土地登记是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手续,还是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目前说法不一,有的人认为这是故意规避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限制条件,是一种避税和土地投机行为。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有的人认为这是企业在法律框架内的合理选择,可以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5.
正案例某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公司欲将其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何界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相似文献   

6.
试论城市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土地产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以土地使用为目标,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有流动的使用制度。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在农村和城市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在农村,实行的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在城市,实行的是土地国家所有制。 一 现行城市土地产权制度 现行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在明确土地的国家所有基础上,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质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权利的分割,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所有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分离出来,仅保留部分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组成土地所有者权利束…  相似文献   

7.
国有荒地经过土地规划开发后具备了耕种条件,可凭土地开发许可权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但不可依据开发许可权证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因为土地开发许可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效力不同,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前提,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994年,亨达农场取得了新疆某乡12000亩土地的土地开发许可证,开始实际投资开发.达到耕种条件后,亨达农场即以自己的名义提出了验收申请,并申请办理其中7000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对另外5000亩验收合格的土地,亨达农场并未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00年10月,亨达农场与大华公司签订了农场出让意向书,共同向市政府请示转让亨达农场的全部资产,其中包括已验收合格但没有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的5000亩土地.之后,双方签订了农场转让合同书,约定以610万元的价格将亨达农场的全部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开发等许可手续全部转让给大华公司.后大华公司申请市政府将亨达农场已取得土地证的7000亩土地变更到自己名下,并将未申领土地使用权证的5000亩土地的权属变更到了其与他人合办的天山雪公司名下.同年11月,市政府为这5000亩土地办理了变更登记,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8.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此有的同志认为: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这种交易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就属非法转让土地。其他均属侵占土地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9.
正近日,在拿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审核鉴证表后,许昌曹操相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由衷地说:"原以为分割转让土地审核会很麻烦,没想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中心的效率这么高、审核这么快,立等可取。"自开展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以来,许昌市着力从政策、操作层面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二级市场交易机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0.
<正>城市居民能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村民离婚,男方净身出户的,还能申请宅基地吗?单位自建的职工住房能否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出让?地质勘探报告如何避免泄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中,投标人使用同一个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企业破产后,划拨用地该怎么处置?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就颁发土地证书的属于债务官司吗?  相似文献   

11.
7月1日,从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获悉:今年上半年三门县土地二级市场活跃。在土地转让方面,上半年共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374宗,其中划拨转让92宗,面积6467.86平方米,收取出让金173.4万元。出让转让282宗,面积154万平方米。三门土地使用权交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购买的房屋大多集中在城区;  相似文献   

12.
正我们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开发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审核报批;组织开发区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监督检查区内土地利用情况,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调处土地纠纷;搞好区内土地资源调查登记、发证和统计工作,编制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规划,组织区内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集约用地之道:抬高"门槛"慎重选项局长赵维岗建区以来,晋中开发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4.87%和28.47%。特别是近几年,全区  相似文献   

13.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买卖双方须在60日内到房屋和土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土地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经程序,也是确认土地和房屋产权合法转移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土地登记过程中,正确确认合法的土地转让合同,是依法开展土地登记工作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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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来,针对作价出资(入股)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在发生转让时是否需要审批,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尤其是企业改造改组时通过土地资产处置产生的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是有特定使用权人资格限定的,如要发生转让的,应当办理审批并交纳土地出让金,有人  相似文献   

15.
州县传真     
海南州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为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州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行为,近日,海南州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在州国土资源局正式挂牌成立。海南州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为州国土资源局下属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维护和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秩序;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土地权属、交易鉴证,税费测算及代收等;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其它单位或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相似文献   

16.
政民互动     
正土地变性问题咨询读者咨询:我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商业用地上建设公租房,现申请将公租房部分土地变为住宅用地,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对土地是否要进行重新评估?咨询台为您答复: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  相似文献   

17.
划拨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不存在前置许可审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白新亚 《国土资源》2006,(11):43-4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这条所规定的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的前置许可审批,而是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随房转移过程中,其使用权类型的处置审批。该规定有两层意思,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 2005年9月6日,新兴公司与利山公司达成合作建房协议,双方约定成立天隆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新兴公司将自有的30亩土地作股投入天隆公司,占50%的股权.2005年11月2日,新兴公司又将自己在天隆公司股权中的45%转让给合作伙伴利山公司,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5年12月26日,新兴公司因故想收回转让给利山公司的45%股权.新兴公司的理由是:股权转让无效,因为双方的股权转让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2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5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的有关规定: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现双方未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故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相似文献   

19.
问:开展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三十三条以及国家其他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房地产转移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有权同时转让、依法转移的土地使用权应办理变更登记、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以及房屋产权和土地权利人应一致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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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旗有两宗土地,早在1981年就征收为国有土地了。后来,使用该土地的企业破产,土地遂出让,受让人后来又转让,后面的受让人一直闲置并耕种着。此之前,在土地变更调查时,我们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文件规定将其确定为农用地了。现在,我局依法将该土地收回,并拟收回后另行出让。请问,我局应当怎么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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