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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意志、刚性约束。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就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作出总体部署。进入新时代,永久基本农田如何继续在巩固、完善、提高、考核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管得住、建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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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决策部署,结合广西实际,2019年6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核心内容有哪些?《意见》的印发实施,将会对广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产生哪些重要作用?请关注本期政策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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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报>报社 《国土资源》2016,(8):33-35
正8月4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重点提出哪些要求?作出哪些部署?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从106个重点城市向全域推开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要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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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正式拉开了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大幕。建设资金从哪里来?年度任务能否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无切实可依的标准?耕地数量如何保障?带着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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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思颖 《资源导刊(河南)》2018,(3)
正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意志、刚性约束。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就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作出总体部署。进入新时代,永久基本农田如何继续在巩固、完善、提高、考核上下功夫,切实做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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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签署国土资源第55号令,发布《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读者对《办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广西如何贯彻落实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本刊记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采访有关专家,从出台的背景、内容、意义作用、广西如何实施等几个方面来解读该《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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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南方国土资源》2010,(1):17-18
编制历时近5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简称《规划》)于2009年9月28日获国务院批准。2009年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规划》是指导全区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获准批复及实施意味着广西5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标志着广西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工作迈入了新的阶段。《规划》作为纲领性的文件,对广西的区域发展有什么指导意义?如何指导全区的土地管理?编制的过程又是从哪些方面考量?从本期起,本刊开辟专栏,特邀专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本期解读的内容是:《规划》的地位与作用;《规划》的主要目标与指标;落实共同责任,贯彻实施好《规划》3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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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在科学总结原《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精神,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对原《条例》进行了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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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5月27日,广西国土资源厅举办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及《准则》《条例》专题培训班。广西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瑾瑜做开班讲话。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党员及直属各单位部分党员参加培训。谢瑾瑜指出,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领会"五个扎实"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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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南方国土资源》2010,(1):18-19
<正>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达广西的主要用地控制指标和要求,广西的土地资源禀赋条件与经济社会对土地的需求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保障、节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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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2007,(1):42-43
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竞相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低于成本价出让工业用地是当前土地管理与调控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危害十分严重。一是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助长了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影响了中央宏观调控政筇的有效实施。二是地区之间竞相压价搞恶性竞争,破坏了公开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造成了新的区域不平衡,影响了区域协调发展。三是由于土地出让的价格远低于实际成本,国有土地所有者权益没有得到应有体现,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四是由于土地取得成本低,一些企业圈占大量土地,建花园式工厂,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和闲置浪费。五是损害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地方政府低价出让土地往往是以压低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其结果是直接侵犯了农民合法的土地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