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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土地出让收入快速增长,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体现的作用越来越大,社会各界对土地出让收入及其收益分配的关注与改革呼声日益高涨。中央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也调整和出台了新的管理政策,规范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断优化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特别是招拍挂制度的全面推行,使土地出让收入快速增长。然而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比重居高不下,形成了事实上的"土地财政"依赖。据统计,2005年,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本级收入的39%,现实:成本升收益降,"土地财政"不可持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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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许昌县灵井镇郭店新型农村社区在规划选址时,选在了地下矿藏覆集的地区(在已探明泉店铁矿的主要矿体上),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部门了解情况后,及时与规划部门对接,对郭店新型社区选址进行调整,避免了重大损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一直以来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以来,向许昌县累计投入"两权"价款资金7000万元,探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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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村建设中耕地保护的要求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目标和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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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进行土地市场化运营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手中要有地,二是土地要集中统一供应。政府只有通过土地储备,掌握一定数量的实物土地,才能够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需求有效调控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有计划地向市场供应土地。相比较城区存量建设用地而言,新增建设用地更容易实现政府对经营土地来源和供应的调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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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转的条件和范围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范围和条件,当前国内经济界主要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区进行区分,城市规划区外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则不允许流转,应通过征地制度改革解决。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按照是否为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区分,现有非农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新增非农集体建设用地则不允许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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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车村国土资源所 《资源导刊(河南)》2007,(2)
嵩县车村镇位于白云山脚下,是近年来新兴的旅游强镇,辖26个行政村,人口5.3万,耕地面积8417公顷.2006年5月份,我县实施了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车村国土资源所隶属县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经费开支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编制3人,全部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机构改革后,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三人小舞台,唱响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头戏,国土资源所的全面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