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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规定,上海市嘉定、普陀等区域内的数片地块在土地使用期满后,可“由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甚至可“由出让人无偿收回”。这一说法,意味着在“70年大限之后”,买房人可能将面临房子被收回的境地。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瞬间成了一纸租约,买房人为房屋所支付的房款成了提前预支的租金。对于城市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究竟该怎么处理这一问题,笔者在此愿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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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慈溪首幅“农房两改”地块——慈宗汉Ⅰ200907#地块以7707万元的价格成功挂牌出让。摘牌者为慈溪马家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慈宗汉Ⅰ200907#地块面积2381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与城镇住宅用地,为慈溪“农房两改”试点地块。该地块的成功出让可以优化宗汉农村村庄布局,盘活农村存量土地,有助于深化宗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建设,对于该市“农房两改”工作的全面推进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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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质》2013,(11):59-61
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以往有拖欠土地出让金、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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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今年以来土地市场形势多变的实际情况。余姚局把握工作节奏,分阶段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土地出让工作。一是前期工作求“紧”。上半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趋紧、房市趋冷。企业和房地产商要地热情不高。为此,余姚局把做好各地块前期准备工作作为上半年主要任务,协同市府办领导多次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属投资公司的出让地块前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为下半年出让工作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