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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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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的要求,由卫生部负责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营房基建部,有关协会,有关单位: 经研究,从即日起征集2010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2009年1月12日,我司在北京召开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测评机构2008年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开展情况,着重研究分析了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明确了2009年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计划安排。  相似文献   

4.
《中国勘察设计》2010,(11):27-29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规定》,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后营房部,大型企业集团: 现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十五”发展规划纲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相似文献   

6.
《中国勘察设计》2010,(10):13-13
建科[2010]13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推动我国绿色工业建筑的发展,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识,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作为开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指导我国现阶段绿色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依据。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敦化市、淮安市、上虞市、赣州市、长沙市、宜都市、南充市、西宁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同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申请,经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我部组织了评审工作.  相似文献   

9.
《中国勘察设计》2010,(6):14-14
<正>建质[2010]6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  相似文献   

10.
《中国勘察设计》2010,(9):15-15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  相似文献   

11.
<正>建质质函[2010]2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设局(建委):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我部根据评价标识工作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进行了完善,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由文化部负责编制的《文化馆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9年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有关单位、部管有关社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大专院校: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日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要求,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修订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原《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7.
《中国勘察设计》1999,(10):21-22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保证和提高执业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注册建筑师资格报考条件要求,申请人在取得必备的学历之后在参加资格考试之前,须完成一定的职业实践年限训练。现将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人员,必须在职业实践期内,按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完成职业实践训练。最少职业实践时间不应少于700个单元(每单位相当于8个工作小时)。  相似文献   

18.
《中国勘察设计》2010,(10):14-14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协会: 为适应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促进技术进步,我部组织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产品标准体系》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城市轨道交通有关建设、运营、设计、研究、咨询单位,以及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等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的意见,并经专家审查会议讨论通过。现予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政管委、首都规划委员会、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术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制定了《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要求,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编制的《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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