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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12,(4)
尽管政府三令五申要打击小产权房,但是小产权房的面积却越来越大。小产权房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本的原因可能在于当下中国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剥夺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改变土地用途获得更高收益的能力。同样的一亩地,在农民手中它的价值只能是5万,但是一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就能产生几百万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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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北京市大兴区首推集体土地共有产权房,这种共有产权房和此前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有何不同?记者从土地出让方获悉,集体土地共有产权房建设品质与国有土地共有产权房一致,购房人也能拿到房本,性质与"小产权房"完全不同。增加住房供给的新渠道以往老百姓购买的商品房、共有产权房、经适房,基本都是建在国有用地上。这些土地入市后,要经过一定的招拍挂环节,由房企拿地后再进行开发建设。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性质的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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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但市场有需求,未必表明存在就合法。"小产权房"不仅冲击房地产调控,而且有更多、更深远的危害。2013年底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小产权房"禁令,其中表示,要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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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农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对农民集体土地进行登记,实行以证管地,依法保证农民集体的土地权益,必须首先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行政村农民集体、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但上述三类农民集体在什么范围内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与行政村农民集体在土地产权上存在什么样的关系等,《土地管理法》并未作出明确回答。长期以来争论较多,意见一直很难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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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其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农民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他们之间的博弈关系往往围绕“土地”这个特殊的实体而展开。此外,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不同,我国的土地制度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秉性。征地是国家为了某种公共利益,凭借其行政权力将集体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一种强制性行为。目前,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速,征地实际上已经成为增加建设用地的唯一来源与途径。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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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07,(6)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底前,国土资源部将出台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有关通知,将对"违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是否允许其缴纳土地出让金,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等问题进行明确。但其同时表示,小产权房同样属于土地违规问题,同样要按照土地违规案件的办法处理,对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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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利民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09,6(6):46-47
我国集体土地权利是受限制的.目前,社会呼吁集体土地权利与国有土地权利平等,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城镇土地市场,切实保护农民土地利益的呼声日渐增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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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主体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近年来土地资产价值的日益显化,土地权利问题逐渐成为我们不得不直面的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当前实践中,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着主体不到位、权利义务不明晰的问题,近年两会期间屡有代表或委员提出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固定给农民的类似建议或提案。但是,把土地集体所有明确为农民个人所有,就突破了我国实行的土地公有制,涉及到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中有关规定的方向性调整。笔者不赞同这种激进的做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还是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依法稳步推进,其着眼点应在于努力探索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的多种形式,关键是合理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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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在国土资源部举行的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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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婕好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4,11(10)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我国在新时期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可以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农村城市化的步伐,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通过重新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达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目的;并且可以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产权的实现形式、征地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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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锦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4,(5):8-1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我国在新时期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可以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农村城市化的步伐,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通过重新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达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目的;并且可以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产权的实现形式、征地制度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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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振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3,(9):27-29
冷水江市"巧妙"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买卖的试验,涉及到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农村宅基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多重制度的变革,从酝酿之初就饱受争议。市民在农村投资50万元,可将户籍迁到当地,同时享有农村宅基地建房等权益;而村里用每亩3万元左右的价格将村民的耕地收回,以每亩30~50万元的价格卖给前来落户的市民,用于建别墅或者商业街开发;落户者带来的资金用于村庄建设;建设拉升土地价值,升值的土地又可吸引更多的下乡市民。这就是冷水江市正在进行的"市民下乡"试点的核心内容。这个工程,一度曾被冷水江市当作是城乡一体化的"重头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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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建立村委会土地管理责任制,应当是切实管好农村土地行之有效的办法。管理好、经营好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村委会的法定职责。《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建立村委会土地管理责任制不仅于法有据,同时也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客观需要,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集体土地被超占、乱占以及私搭乱建等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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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人居环境改善的背后,是许多农民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土地.土地是资源,是资产,农民集体土地一旦转为国有,其价格呈几何级数飞涨.地方政府低征高售,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在失地中逐渐萎缩,被征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三无"人员.吃饭与建设两条线并行发展的矛盾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但农民与地方政府冲突成为社会愈演愈烈之势,若不妥善处理势必影响农村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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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影响当前征地补偿安置落实的多种因素,对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出了5项措施:一是限制征用土地范围,减少圈占耕地行为;二是依法落实补偿政策.保证费用足额到位。三是实行以土地换社保,保障农民长远生计;四是探索集体土地流转,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五是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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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权属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我国土地法律还不够健全的今天,农村的土地权属管理还不适应土地市场的运转,也就是说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转。纵观我国土地权属管理,除了国有土地权属管理条块比较分明外,集体土地权属管理还很不规范。由于集体土地权属管理不规范,直接损害了农民集体土地的权益。因此,笔者就10年来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工作当中所遇到的5种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3种措施,目的与同行们共同探讨,以便提出更有效的土地权属管理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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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政府下发通知,提出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隹,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以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通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