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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光辉 《资源导刊(河南)》2019,(13):50-50
多年来,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置,各地普遍采用两种主要方式:一是依法拆除。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二是补办手续。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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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被没收违法用地建筑物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当事人在违法使用的土地上新建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这里的“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包括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转让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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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丽丽 《资源导刊(河南)》2014,(10)
<正>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以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的权力,这让很多地方的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执法时非常被动。强制拆除,不合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复杂,往往申请下来,违法建筑早就建成,并且要事先支付大笔强制执行费用;联合执法,有效果,但并非常态。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受困于此,只得"借法执法",有时在执行违法用地建筑物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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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建筑物是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重要行政处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针对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均有“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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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土地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主要有四种情形:1是罚款;2是责令退还土地;3是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是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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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建筑物或构筑物作为是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重要行政处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针对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均有"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处罚规定。但在实践中,如何正确执行这一处罚存在不少争议。以下是笔者的几点粗浅看法。近年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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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亲们,今天县乡联合执法大队将依法拆除村民雷军义的违法建房,原因是雷军义违犯了(《土地管理法》第77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房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住房。由此给雷军义造成了1万多元经济损失,对此,我们表示遗憾。希望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一定要依法使用宅基地,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似文献
9.
宋振榜 《资源导刊(河南)》2015,(5)
<正>当前,拆违工作之所以存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对《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的理解和执行出现了偏差——如何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一直都是困扰国土执法人员的一道难题。实践中,存在法院拒绝受理国土部门拆违申请,导致案件无法结案的情况,部分国土执法人员还因未能拆除地上建筑物而受到检察机关的追究。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况,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时出现了偏差。 相似文献
10.
《资源导刊(河南)》2017,(11)
<正>案例2017年5月,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000平方米土地建光伏发电站,经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地类全部为未利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法人员6月份立案查处,并对违法当事人以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下达了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就本案而言,该处罚是否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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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20,(7)
正案例2019年7月,王某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租赁某村机动地533平方米建设幼儿园,违反了原《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第四十三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其处罚如下: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53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 相似文献
13.
陈长海 《资源导刊(河南)》2007,(10):43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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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武陟县大封镇后孔村村民王军、王虎生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被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法行政拘留。2004年3月,武陟县国土资源局监察三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大封镇后孔村王军、王虎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饭店和养猪厂,立即对两人的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经查,两村民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展,该局及时对2人下达了《制止违反法律行为通知书》,责令2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毁坏的耕地进行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并处以12500元和14250元的罚款。但2人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视法院传票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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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一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物案件,法院审查国土资源局移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后,向该局下发行政裁定:"准予执行,由申请执行人组织实施。"县国土部门认为法院行政裁定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拆除权,无法实施强制拆除。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由法院组织拆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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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对该市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罚款共计30800元。这是焦作市首例对临时用地到期拒不交还作出的行政处罚。据悉,该公司在建设经济适用房时,于2010年10月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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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营村村民朱某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耕地840平方米建养殖场,其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并限期恢复土地原状。”这是修武县国土资源局五里源国土资源所近日印发的《土地违法案例选编》中的一个案例。为切实提高辖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意识,提高耕地保护率,遏制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五里源国土资源所一改往日的宣传办法,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鲜活案例编辑成资料,组织工作人员下到各村各户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此基础上,还利用村民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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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灵宝市城关镇涧东村农民许某等7户村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涧东农贸市场内国有土地731.549平方米,建房19间用于经营性活动。 接到群众举报后,灵宝市土地管理部门经过认真调查、核实,逐户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许某等7户村民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罚决定,又未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请起诉和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规定,日前,该市土地局和法院组织联合执法队,依法强制拆除了许某等7户村民在非法占地上的违法建筑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并在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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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会同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江山供电局城郊供电所和虎山街道办事处等5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虎山街道各行政村的14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占地总面积达2508.2平方米。据了解,本次拆除的非法建筑主要包括擅自占用土地搭建的库房、民房、厂房以及其他违章建筑等。这些违法建筑绝大多数是连日赶工。在短短数日内抢建而成,不仅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且,施工队(人)也没有专业资格证照,建筑质量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虽然此前街道和相关部门已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部分农户仍心存侥幸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强化群众依法用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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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15,(9)
<正>问:我局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过程中遇到以下几个问题,望您在百忙中给予解答指导:一、正在施工的违法占地行为(如建好地基或建好了墙体没有封顶),国土部门可否组织人员强行拆除?强行拆除是否可解释为强行制止?有何风险?二、国土资源部门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法院已受理,未能强制执行,但政府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在法院没有下达强制执行裁决书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能否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是否有法律依据?对国土部门有何风险? 相似文献